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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牧師遭驅逐威脅後被允許留在美國

20歲牧師遭驅逐威脅後被允許留在美國

2月23日,鹽湖城(Salt Lake City)一法庭行政性地結束了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控告莫拉萊斯(Deyvid Morales)一案。莫拉萊斯是一位年僅20歲志向遠大的牧師,他曾於2011年底面臨驅逐出境的判決。

2011年1月,莫拉萊斯在從家鄉猶他州鹽湖城去印第安納州拉斐特上聖經學校的旅途中被逮捕。

在他被捕後,莫拉萊斯在監獄中待了17天。據鹽湖城論壇報稱,在被保釋之後,莫拉萊斯在訴訟過程中一直保持低調。

這位有抱負的牧師接着使用他的公共演講技能來為美國的無證居民發出聲音。他成為了「夢想行動」(DREAM Act)的堅定支持者,DREAM代表「外來未成年人的發展、救濟和教育」(Development, Relief and Education for Alien Minors)。這一行動雖然在國會山(Capitol HIll)已經被反覆介紹過,但還沒有傳遞下去。

這一行動為那些被父母非法帶入美國的孩子們提供留在美國的機會,如果他們遵守一系列的限制條件,包括有優秀的品德等,如果是男孩子要註冊義務兵役。

2011年他等待訴訟的時候,莫拉萊斯對基督郵報講到了他的不確定情形,還有對神持續的信仰。

「如果我為神堅守,他會為我堅守,」莫拉萊斯在2011年12月告訴基督郵報。

莫拉萊斯9歲時從美國移民到墨西哥。他和父母在美國都沒有正式證件。

如果莫拉萊斯敗訴,他會被遣返回他的出生地--墨西哥。

得知本周二他的案子結束後,莫拉萊斯模仿丹佛野馬隊四分衛蒂姆·蒂博(Tim Tebow,也是一位火熱的基督徒)在鹽湖城法院前擺出了「蒂博照」(Tebowing)的姿勢,據鹽湖城論壇報稱。

在2011年8月莫拉萊斯的案子之前,莫頓備忘錄(Morton Memo)生效。這個備忘錄,以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局長約翰·莫頓的名字命名,建議檢察官在遣返案件上行使自由裁量權(酌情處理)。

該備忘錄提供了一系列因素幫助檢察官行使他們的自由裁量權,包括被告是否上美國的高中或學院,他們是否是罪犯和他們是否對公共安全造成了顯著威脅。

雖然莫拉萊斯在訴訟期間得到了一大批追隨者,但很多人不同意法院允許他留下來的決定。他們爭論說這是對法律的公然違反,法官有太多自由來選擇誰可能留在美國,誰必須被遣返。

「不管有什麼理由,問題是他不想通過正當渠道來成為合法移民,最終成為美國公民。而那明顯是錯誤的,」一位讀者在鹽湖城論壇報關於莫拉萊斯的文章後評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