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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福音會等待訴訟文件 原告可能涉及數萬人

亞洲福音會等待訴訟文件 原告可能涉及數萬人

美國最大的事工機構亞洲福音會(Gospel for Asia)周一遭到集體訴訟,涉及的原告人數可能不少於「數萬」。該機構每年都收到上百萬美元的善款,表示目前仍在等待傳票。

「雖然我們更願意回答每個提問,但現在這樣做並不負責任,因為我們還沒有接到任何訴訟文書。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一群博主在網上公布的內容,他們歪曲事實,試圖抹黑我們事工,」丹尼爾(Daniel Punnose)在給基督郵報的電子郵件中聲明。他在訴訟中被列為亞洲福音會副主席、董事會成員,以及該機構主席尤漢納(KP Yohannan)的兒子。

「一旦我們知道指控的性質,我們將相應地、透明地作出回應。我們仍然——正如我們30餘年來一樣——致力於為世界上這些最絕望人群的福祉誠信地工作。這是我們的承諾,我們將繼續專注於我們的宣教。感謝所有支持我們工作的人,」該聲明最後表示。

周一,一項集體訴訟指控亞洲福音會及其數個附屬機構詐捐數億美元,錯誤地將慈善捐款投入該機構領導人尤漢納(K. P. Yohannan)的個人帝國之中。

與尤漢納一起列為被告是:他的妻子吉塞拉(Gisela),GFA的董事會成員;他的兒子丹尼爾(Daniel Punnose),也是董事會成員,副主席大衛·卡羅爾(David Carroll),在GFA擔任多個職位,包括首財務總監,以及帕特·埃默里克(Pat Emerick)。根據訴訟,埃默里克是居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美國公民,擔任GFA在加拿大附屬機構的主任。

四個月前,福音教會財務責任委員會(Evangelical Council for Financial Accountability,以下簡稱ECFA)斷開了與該機構的聯繫,因為該機構違反了ECFA的七項核心標準中的五項。

訴訟原告馬修和珍妮弗·迪克森(Jennifer Dickson)指控被告違反RICO(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及阿肯色州欺騙性貿易行為法,欺詐及不正當得利。

然而該訴訟在適用法規內,代表「在美國所有捐贈給GFA的人士人。」

根據訴訟,這些個人的數目可能不小於「數萬」。

「人數眾多並分散各地,將所有個人案件合行不通。雖然原告會收到通知,但相信人數不少於數千,訴訟人員的確切人數對原告來說也是未知的,」該訴訟指出。

原告稱,福音亞洲會、尤漢納和其他GFA行政人員向捐助者謊稱慈善捐款的用途,將該機構收集的數億美元用於投資營利性企業和建設奢華的總部。

該訴訟指出,潛在原告的確切人數,可以「從被告的賬簿和記錄中確定」。

「仲裁期間,原告成員可能收到通知,通知方式可能包括美國郵件,電子郵件,互聯網帖子,和/或發布公告,」訴訟進一步說明。

2007年至2013年間,GFA僅在美國就徵得超過 4億5千萬億美元的捐款,GFA的大多捐助者都來自美國。提出訴訟的捐助者可能一次或多次以贊助方式進行捐贈。

該訴訟指出,雖然GFA向捐助者的反覆承諾,但善款只有一小部分用於慈善,被告為着他們自己目的,改變善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