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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改變感受,但你能改變行為

你不能改變感受,但你能改變行為

我記得多年前我年輕時,在服侍中有一位女士向我諮詢。她已經接受了耶穌作她的救主,然而當她向我傾訴時,我很清楚她正和男友同居。

我想等她說完就告訴她這樣是錯誤的,但是神阻止了我。神在我心裡對我說,「不,你不要這樣做。我會在正確的時間告訴她,就是在她準備好了,能聽進去的時候。」

這是一節有力量的課,因為它使我明白,人必須要在神里紮根足夠長的時間,足夠愛神,他們才會願意放棄錯誤的事物。而批判性的對待他人的宗教態度比我們這種感到我們需要「指正出來」的事情更糟糕。

撒母耳記上16章7節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事實是神最關心的是我們內心怎樣——為什麼我做我所做的——尤其是這個問題。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集中注意力在神那裡,確保我的心和他在一起。

理解你內在的生活和外在的生活

我們有兩種生活——一個內在的生活和外在的生活。內在的生活是我們所想,所感受和我們選擇擁有的態度。這是我們的靈魂,也是我們的思想,意願和情感。我們外在的生活是我們外表的樣子——我們看上去的樣子,我們擁有的,我們所做的。兩者都很重要,但是神更關心我們內在的生活和我們為什麼做所做的。他看我們的內心。

作為基督徒,我們屬於神;他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並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更像耶穌。當我們內心的改變在生活方式上展現出來時,我們正活出內在。那就是他人看見耶穌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工作,就是活出公義,和睦和喜樂。

羅馬書14章17節說,「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而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神想讓我們享受每一天的生活,甚至是平常的,有時是我們厭倦的日常生活模式。而一個宗教的評判的態度——就像我對那個來找我諮詢的女士一樣——只會偷走我們的喜樂和平安。

走過這個過程

我們必須學會如何這樣生活,神想改變我們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們的思考方式。他想讓我們學習他思考的方式。

羅馬書12章2節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更新變化需要時間並且是一個逐步發生的過程。神仍在我的生命中動工使我更像他,我知道我已經有了進步,因為當我有不好的想法時,我能更迅速地識別出來。

我能感受到裡面…..當事情不對時,我失去了平安和喜樂。那就是我需要停止下來,去思考我在想些什麼和我在談些什麼的時候了。我處在談話的地步時,神使我的心認識到我說了一些不當說的話。因此我阻止自己繼續說下去,並道歉,說,「神糾正了我。我不應該談論這個。」

我們所想和所說的方式決定了我們的現實。如果我們向為神而活——活出公義、和平,和喜樂——我們需要調整我們不好的態度。我知道很多時候我們想說,「我無法控制我的感受。」但是我們能控制我們的思考和談論的方式,我們能選擇我們的態度。

感覺是易變的,大多數的人大部分時間都是憑着感覺生活。有時我們需要提醒我們自己:我不能改變我的感覺,但是我不需要按照我的感受來行動。神造了我們,給了我們自由意志。我們也相信他給了我們恩典和力量去選擇做正確的事情。我們可能不能選擇我們的感受,但是我們可以決定不讓我們的感覺決定我們將怎樣度過生活。

這是戰勝這些偷走我們喜樂事物如評判的態度的關鍵。我想鼓勵你做一個決定為神而活,使心與神緊緊在一起,並將此當做你第一優先事務。那時,儘管你的環境不喜樂也不和睦,你仍可以擁有喜樂與和睦,因為它們在你心裡。當你有擁有基督里的生命時,活出裡面的生命是多麼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