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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应该再谈论“婚前性行为”这个词

基督徒不应该再谈论“婚前性行为”这个词

基督徒常常谈论“婚前性行为“。但我觉得这是个错误。我觉得这是个错误并不是因为这个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在语法上有所曲解。“奸淫”(fornication)这个词已经从当代的基督徒的言论中消失了。那个词(“奸淫”)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并且已经过时。取而代之,我们现在谈论的是“禁欲”和“婚前性行为”。

在Touchstone杂志的最新议题中,我争论说,“通奸”“奸淫”这些词的流失,暗中把道德想象力(moral imagination)让与了性革命分子,因为“奸淫”和“婚前性行为”这两个词并不是可以互换的。

奸淫不仅仅是“婚前”。婚前是关于时间的语言,我们可以据此推论出,这仅仅是夫妻间的行为在错误的时间发生了。但奸淫不管在属灵上还是类型上,都是和夫妻间行为不同的。这是为什么使用“婚前性行为”一词产生的后果如此可怕。

“奸淫”刻画出的现实,和基督呈现在契约婚姻一体结合中的奥秘不同。它代表基督使用他的教会,却并没有订立契约永久性地与教会结合。如果一个男人没有和一个女人订立契约就和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个男人对她传讲的,对世界传讲的,对他自己传讲的,就是一个不同的福音,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不同。并且他在塑造一种真实的属灵结合,使徒保罗警告说,这种结合带有的灵和基督的灵不同(林前6:15,19)。

这很重要,因为经文中明确说“奸淫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启21:8)。而“婚前性行为”这样的语言会让良心逃避悔改。总之,如果问题仅仅在于“时间”或者“等待”,那么一旦一个人结婚问题就解决了。那些事情都会成为过去。

在这个意义上,这会让奸淫变得比外遇更加危险。奸淫和外遇都是背信的行为。但是,如果一个有了外遇的人悔改的话,他会懂得,他是如何打破了信任、破坏了一项契约。他会认识到,即使妻子原谅了他,他也必须花很多年时间来重建信任。他可以理解,为什么他的妻子会得出结论:如果他和一个女人私通,为什么就不会和另一个也发生关系呢?他必须努力来表明自己的忠诚。

而奸淫者会被蒙蔽,认为婚姻解决了问题。他看不到问题持续性的本质。他常常发现自己很难在属灵上引导妻子,或者无法完全得到她的信任。根源性的问题是,他们共同所犯过的罪让彼此分开。

并且妻子知道(特别是如果丈夫在结婚前自称为基督徒),丈夫的性欲是比他的良心更强的。如果他能够为他的奸淫辩护,也会为其外遇辩护。两者并非是不同的事情,而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同阶段:一种不道德行为,和婚姻的无私奉献和盟约形成对比。

我们不应该为“奸淫”这样的基督教语言感到羞耻,而是应该为奸淫本身感到羞耻。

这不会让我们变得更挑剔。当我们诚实地谈论时,我们会带着更多释放的大能对罪人(包括性犯罪者)宣讲,不管在街头还是在教会里。十字架的宝血可以洗净所有罪,但没有一个人可以不带着悔改走向十字架。当我们大胆诚实地谈论时,我们会引领人们走向十字架,悔改,而不仅仅是重塑一个新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