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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塞爾·摩爾稱讚最高法院捍衛穆斯林囚犯宗教自由

拉塞爾·摩爾稱讚最高法院捍衛穆斯林囚犯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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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塞爾·摩爾(Russell Moore)稱讚美國最高法院周二在霍爾特與霍布斯案件(Holt vs. Hobbs)裁決中保護穆斯林囚犯的宗教自由。

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拉塞爾·摩爾在法院作出判決後發表聲明說,「最高法院在這個案件中做了正確的事情。宗教自由並不是最具政治影響力人群獲得的獎勵,宗教信仰自由是神給所有人的權利。這個法院尊重了人的良心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基督徒和其他人應該慶幸,特別是現在最基本的宗教自由在全國很多地方的辯論中被駁回的時候。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為這個好決定感到驕傲。」

貝克特基金(Becket Fund)副法律總顧問兼這一案例聯合律師埃里克(Eric Rassbach)在這份聲明中表示,「這對宗教自由和所有美國人來說都是一場巨大的勝利。全國各地超過45個監獄系統允許囚犯留半英寸鬍鬚,至少41個系統允許留的鬍子更長。最高法院今天表達的是,政府官員不能因為他們覺得的政府至上就將武斷的限制強加在宗教自由上。這不僅是阿肯色州囚犯的一個勝利,而是每個相信並且希望實踐這些信念的美國人的勝利。」

格雷戈里·霍爾特(Gregory Holt)為了能讓他的案子呈現在美國最高法院面前,他一直上訴多家法院。去年10月,法官聽取了就應不應允許霍爾特保留0.25英寸長的鬍子問題的口頭辯論。

霍爾特在他15頁的請願書里向法院起訴說,「在敵對穆斯林囚犯權利的監獄系統面前,維護我們的權利非常重要。」

他被關押的阿肯色州拘留規定犯人必須將鬍子刮乾淨。他們認為,囚犯留有鬍鬚,即使鬍鬚只有0.25英寸長,也可以在他們的面部毛髮里隱藏違禁武器。然而,九名大法官一致同意這種說法沒有證據。

大法官阿利托(Alito)在判決中寫道,監獄對消除違禁品的興趣不能支持其拒絕允許申請人留半英寸鬍子。這一判決被視為囚犯宗教信仰自由的一個勝利。

阿利托寫道,「當這麼多監獄提供住宿,監獄必須在最低限度提供可信理由支持為什麼要採取這一途徑,阿肯色勞改部門不能在這裡提供答案。」

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The 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和捍衛自由聯盟(the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代表霍爾特,這兩個組織成功合作並認為這一案例具有里程碑意義。霍爾特表示他的權利受2000年通過的宗教用地和收容人員法(Religious Land Use and Institutionalized Persons Act)保護。

霍爾特的案例引起了全國的關注,許多機構代表他發表了簡訊,包括奧巴馬政府、監獄團契事工(Prison Fellowship)、捍衛自由聯盟、穆斯林公共事務委員會( Muslim Public Affairs Council)、天主教主教美國會議(U.S.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基督徒法律協會(Christian Legal Society)、美國正統猶太教會會眾聯盟(Union of Orthodox Jewish Congregations of America),以及浸信會宗教自由聯合委員會(Baptist Joint Committee for Religious Lib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