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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聖公會授權神職人員主持同性婚禮

美國聖公會授權神職人員主持同性婚禮

6?28 2015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全國合法數天後,美國聖公會投票決定修改教會對婚姻的章程,並授予神職人員權利主持同性婚姻。

上周在鹽湖城舉行的總公約大會(General Convention)上,聖公會通過兩項決議,決定修改婚姻定義用詞,刪除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措辭,並通過兩個新的結婚儀式用語:同性或異性伴侶。

「一男一女」措詞已被替換為「伴侶」。

但兩項決議都表明,神職人員有權拒絕主持任何婚禮。

兩項決議也是自1967年總公約稱「同性戀人士是神的兒女,與其他任何人一樣擁有被愛,被接納,得到牧區愛護,教會關懷等充分和平等的權利」引發對話以來的高潮,布賴恩·貝克(Brian Baker),婚姻特別立法委員會副主席說,據《聖公會新聞網》(Episcopal News Service)報道。

「決議開始於一場長達39年關於擁有充分和平等權利的談話。談話對許多人來說都是痛苦和艱難的,」貝克補充說。

「妥協意味着,2015年11月1日開始,在教會的祝福下,同性婚禮將在華盛頓,洛杉磯和紐約這樣的地方出現,但在一些保守的地方教會,如達拉斯,奧爾巴尼和奧蘭多, 可能還不會出現。」佛羅里達州教區主教喬治·康格(George Conger),在《華盛頓郵報》的一篇文章中寫道。

坎特伯雷大主教賈斯汀·韋爾比對此曾表示擔心,稱這一決定將會給一些人造成困擾,對整個普世聖公會引發後果,並對不同教派和宗教間的關係產生影響。

決議通過後,20位主教簽署了一份「少數派報告」,追加到一項決議文本上。

「婚姻的本質、目的,以及婚姻的意義都在於男女之間的結合,」報告說。「婚姻的承諾和誓言都預設丈夫和妻子成為伴侶,並成為一體。這種理解是合理的,並符合聖經及基督教傳統中有關婚姻的教導。」

主教們說,他們「公開、透明,在聖靈的幫助下,帶着寬厚的心」對此表示異議,並稱「我們非常感謝A054決議,允許主教和司鐸根據自己良心行事。」

然而,他們繼續聲明,「我們意識到,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將進入到一個關係越發緊張的時期。我們祈求恩典,明確我們的信念,同時愛與我們意見不同的兄弟姐妹。」

美國聖公會是普世聖公會成員之一,2012年曾批准了一項允許為同性婚姻祝福的臨時協議。自此之後,一些會眾離開了該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