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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怎麼說同性戀的?

耶穌怎麼說同性戀的?

對於身陷性犯罪的人來說,我只抱有同情心。我希望讀者您能在讀完這篇文章後再進行判斷。那些堅信聖經與神在性方面判斷的人,也堅信無條件的愛和寬恕。有觀點認為真正的基督徒會恨、會恐懼身陷性犯罪的人們,這其實是一種對基督教信仰的普遍誤解。

「在愛中的對質」源自榮耀神的渴望,是真心誠意地愛別人、關心別人。與人平等交接、展示出真誠的關心,無論他們的生活狀態如何,都愛他們,這樣的能力是真正基督教的標誌。

要是已經感覺讀不下去了,我來給你些鼓勵吧:如果你覺得毫無希望、壓抑、迷惑,那就去尋求創造你的那一位。他有答案。無論你做了什麼,你都有能力去轉向基督並重新開始:「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9節)「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章17節)

毋庸驚訝,教會、我們的國家,都亟待聽到「在曠野有人聲呼喊」,以覺醒、認罪、回歸正常。不久以前,我們還關注「美國的衰弱」。美國已經不會衰弱了,因為她早就墮落了。我們現在是在撿起一個已經破損國度的一些碎片,這種破損在我們的法律、生活、家庭和孩子之中都有反映。美國的道德之心早就停止了跳動,因為我們切斷了人生的源泉。我們需要真理的復甦、更新和復活。

當個人、團體、宗派或者運動脫離了絕對真理,並因之讓神的聖靈停止運行而悲傷,他們的基督教就成了沒有靈魂的機械運作,失去了引領的能力。神的話語並不像「燒着的火」(耶利米書20章9節)那樣燃燒在他們心中,不過是相對、無力,可探討的。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

不幸的是,那些拉響警報的人常常被貼上非理性、愛判斷、頑固不化、不容忍的標籤。不過,如果我們不對質,我們怎麼能提出警告呢?如果我們不挑戰他人的觀點,我們怎麼來糾正呢?如果我們不質疑不提問,又怎麼來辨別是非呢?我們必須在愛中說出真相……聖經在性犯罪,包括同性戀方面,已經說得一清二楚了。

為什麼今天還缺少認罪呢?問題也許不在會眾之中,而在講壇之上。很多方面需要依靠講道人的禱告。牧師、講道人、教師,必須花更多時間在禱告中,向真正在起作用的神禱告,讓他在我們準備講道文之前先準備好講道文。路德的座右銘是:「禱告好,才能學得好」,說得太對了。

我確信大多數美國教會都尋求取悅大眾,而非定罪。從來沒人提及審判,很少有人尋求悔改,常常替罪尋找藉口。我們要的是建立一個教會,而非讓人悲痛;要服從政治正確,而非服從聖經的正確;嬌寵並安慰,而不是刺激人,讓人認罪。這些行為會讓人疑惑、被蒙蔽,因為我們所教導所踐行的乃是沒有悔改、更沒有真理的基督教。

在真理之光中考慮下列耶穌的教導之光吧:

1,舊約中的「道德」律法,比如殺人、偷盜、撒謊、淫亂、性方面的淫亂等等,在今天仍然是有效的。耶穌經常提到舊約,他說他來不是要廢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儘管舊約中很多儀式和飲食方面的律法在今天已經不再被應用了,但道德律法仍然有效。他們在今天和在歷史中一樣有效。比如,利未記20章13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如果要說這段經文在今天失效了,那就是在實踐上重新定義或者說廢除了神的話。耶穌在道德行為方面經常引述舊約。

錯誤行為的後果可能會改變,不過道德含義並沒有變化。比如,即便我們今天不再用石頭砸死那些犯了姦淫之罪的人,這並不意味這姦淫就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說危害小了。即便姦淫沒有法律後果,也仍然是錯誤的。

2,耶穌譴責「所有」婚姻之外一男一女之間的性行為,他說,「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馬太福音15章19節)。耶穌的意思是說,所有在婚姻之外一男一女的性行為都是有害且不道德的。英語裡「通姦」(fornication)在希臘語中是」porneia」,也就是pornograhpy(色情文學)的詞源。我們不能說「可是我天生就這樣啊」,因為我們都是天生會說謊、詐騙、好色、並欺騙的,但這並不能成為這些行為合法的理由……這些行為讓我們有罪,讓我們需要一位救主。

3,論點不能僅僅建立在沉默上。有觀點認為耶穌贊同同性戀,只是因為耶穌並沒有使用過「同性戀」這個詞。那照這個邏輯,可以推論耶穌還認同戀屍癖、戀童癖、亂倫、獸交?不過,我們當然更了解實情。

4,新約其他篇章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也很清楚。要開始了解這方面的內容,羅馬書1章18-32節和哥林多前書6章1-20節都是很好的起點。簡單說,人類並不想去尊重神,而是要壓制真理,因此,神將他們交給墮落的思想,去做那些不恰當的事情。同性戀行為,或者說,一般意義上的性犯罪,都相當於玷污身體,離棄神。約翰·派博(John Piper)說:「人類在性方面的混亂,是神的審判,因為這是將受造的人替換了神。」

5,耶穌說,從創世之初,神造男造女,是要讓他們合為一體。他還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10章9節)。一男一女間的婚姻是神自創世以來的安排。無論多少贊成同性戀婚姻的法律被通過,都無法改變神的心意。人經常悖逆神,這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總結而言,耶穌經常公開聲言反對罪,不過他的愛和恩典同樣會降臨給那些痛恨現狀並悔改的人。寬恕是真正信仰的標誌。我們應該同情那些掙扎於同性誘惑的人,因為我們都掙扎於罪。不過與此同時,我們也不應該再去容忍罪,或者再為這樣的罪尋找藉口,就像我們不該容忍其他罪、為其他罪尋找藉口一樣。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