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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姆·凱勒評論《神和同性戀基督徒》中的觀點有誤

蒂姆·凱勒評論《神和同性戀基督徒》中的觀點有誤

8?16 ·

暢銷書作家蒂姆·凱勒(Tim Keller)牧師核查了馬修·韋恩斯(Matthew Vines)的書《神和同性戀基督徒》(God and the Gay Christian),並指出作者在書中表達的「同性戀不是罪」這個主要論點錯誤,韋恩斯回應說自己不予以認同。

紐約曼哈頓救世主長老教會牧師凱勒在教會網站上發表了他查看韋恩斯的書以及肯·威爾遜(Ken Wilson)的 《給我教會的一封信》(A Letter to My Congregation)後的看法,以上兩位作家都是親同性戀者。

「韋恩斯和威爾遜提到了那些確信聖經譴責同性戀者人群的故事,然而,他們通過親身經歷了解同性戀者,從而在心裡對這一群體的看法發生改變,」凱勒寫道。

「他們摒棄陳舊觀念的立足點是……人們對同性戀的刻板印象,視他們犯的罪比別人更深(這種印象本身就是罪的淺層神學),而不是立足於神學或道德法則,也不是基於對歷史聖經教導的理解,」凱勒說。「不過,現實中的偏執本身並不能證明聖經從未禁止過同性戀。我們需要查看聖經來確定。」

韋恩斯是一名25歲的同性戀基督徒,他之前接受基督郵報採訪時表示相信「同性戀是一種罪惡」這個觀念的基督徒搞錯了。他認為聖經里並沒有提到「愛、同性關係」這些概念,更不要說譴責了。

凱勒還指出,韋恩斯和威爾遜稱對聖經歷史背景的學術研究表明聖經作者並沒有禁止所有的同性關係,而只是提到了一些存在剝削性質的例子,比如說雞姦、賣淫和強姦。「他們的理由是,保羅和其他聖經作者對與生俱來的同性戀傾向沒有什麼概念,他們只知道剝削性的同性戀行為,因此他們對相互喜歡的同性關係沒有概念。」

「這些論點已在20世紀80年代由約翰·博斯韋爾(John Boswell)和羅賓·斯克羅格斯(Robin Scroggs)提出,本質上韋恩斯等人其實是再次將這些觀點翻新,」凱勒補充說。「但他們似乎沒有意識到,自80年代以來歷史學術界頂尖人物取得最大的成就是拒絕這一主張,其中包括世俗、自由派和保守派學者。」

凱勒接着表示,韋恩斯書籍種提到的理由包括「重新分類」,並指出韋恩斯寫道,聖經支持奴隸制,並且大多數基督徒都習慣性認為聖經在某種形式上容忍奴隸制,但我們現在親眼證實了一切奴隸制度都是錯誤。

「但很多歷史學家都帶有19世紀人們的立場,有些人表示聖經縱容種族奴隸制說法爭議性很大,並且這種說法從來沒有得到過共識,」凱勒表示。「加拿大和英國(以及美國北部許多州)的大多數新教徒譴責這種說法完全有悖於聖經。」

凱勒發現韋恩斯和威爾遜理論的另一個問題,他們高度重視聖經的權威,並相信聖經完全真實,但他們認為聖經並非教導所有同性關係都有誤。「韋恩斯認為,雖然利未記經文禁止同性戀(利未記18章22節),但也有經文禁止食用貝類(利未記11章9-12節)。他說,但是基督徒不再認為吃貝類錯誤,那我們為什麼就不能改變對同性戀的看法呢?韋恩斯在這裡是在拒絕新約聖經的內容,摩西在祭祀制度和儀式純潔制定的禮儀律法在基督里實現,因而不再具有約束力,但舊約的道德律法仍然奏效。」

凱勒補充說,韋恩斯等人也沒有看到聖經的異象。「我作為讀者看到『聖經與性』有關書籍時最可悲的事情就是,韋恩斯和威爾遜的書幾乎一心一意專注於聖經的負面信息,而不專注於聖經經文裡對性的榮耀願景。兩位作者都正確地表明,聖經要求婚姻中需要相互關愛,但他們的觀點太過了。」

韋恩斯也在個人網站做出回應,認為凱勒「不是誤解就是歪曲我的論點」。

這位作者在回應中同意凱勒認為許多基督徒反對同性戀源於偏執的看法。

韋恩斯寫道,他並沒有這樣的結論,即聖經作者沒有禁止所有的同性關係,而只是那些剝削關係。相反,「我列舉古代文化中兩廂情願的同性行為,」他寫道,並補充說,「在第一世紀,同性關係......被廣泛認為是性慾過勝的產物。」

韋恩斯還表示,書中並未提及聖經支持奴隸制。「事實上,我在第8章中爭論,通過對救贖運動的解讀,聖經反對奴隸制。」「我爭論的是在教會歷史上,大多數基督徒認為至少有一些形式的奴隸制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

韋恩斯繼續說,利未記18章22節和20章13節不應該按照凱勒提出的被理解為是對今天基督徒的約束力,而應該更徹底。「我不禁懷疑凱勒是否讀完整本書。」

對於批評他集中於聖經負面信息,韋恩斯回應說,他用三章持續分析凱勒所說的「聖經經文裡對性的榮耀願景」。
「其實,在第8章討論婚姻部分我借鑑凱勒的《婚姻的意義》,」作者寫道。「凱勒在他的評論中沒有提及任何這些章節。」

西南浸信會神學院倫理學副教授埃文博士(Dr. Evan Lenow)先前說,「韋恩斯的論點並不新鮮,他的前任未能在基督教社區內獲勝。因此,長遠來看,我對他是否能有顯著影響表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