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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支持生命活動人士被判10年以上監禁

6名支持生命活動人士被判10年以上監禁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司法部大樓的入口標識。司法部是美國執法和司法管理的政府機構。 | Getty Images

一位擁有11個孩子的虔誠基督徒父親,因違反禁止阻撓進入墮胎診所的聯邦法律而被定罪。他將與其他五位支持生命活動人士一起面臨牢獄之災。

本周二,聯邦陪審團認定保羅·沃恩(Paul Vaughn)在2021年3月與其他五人阻止他人進入田納西州朱麗葉山(Mount Juliet)的一家墮胎診所,違反了《自由進入診所入口法》(Freedom of Access to Clinic Entrances Act,簡稱FACE Act)。

除沃恩外,其他被判犯有阻礙進入朱麗葉山設施罪的被告,還有切斯特·加拉格爾(Chester Gallagher)、希瑟·伊多尼(Heather Idoni)、卡爾文·扎斯特羅(Calvin Zastrow)、科爾曼·博伊德(Coleman Boyd)和丹尼斯·格林(Dennis Green)。

宣判聽證會定於7月2日舉行。這六名支持生命活動人士將面臨長達10.5年的監禁、三年的監督釋放以及不超過26萬美元的罰款。

田納西州中區聯邦檢察官亨利·萊文蒂斯(Henry C. Leventis)在周二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這些被告有意選擇違反他們不同意的法律。」

「陪審團今天的判決是這個國家法治的勝利,提醒我們不能選擇遵守哪些法律。這也證明了審判團隊和我們的執法夥伴在此案中所做的傑出工作」。

幫助代理沃恩的宗教自由律師事務所託馬斯·莫爾協會(Thomas More Society)對陪審團的裁決表示失望,並打算對判決提出上訴。

托馬斯莫爾協會高級法律顧問史蒂夫·克蘭普頓(Steve Crampton)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是一次完全由和平公民舉行的和平示威,充滿了祈禱、唱詩和禮拜,目的是勸說孕婦不要墮胎。」

「不幸的是,拜登司法部決定將保羅·沃恩的和平行為定性為『合謀侵犯權利』的重罪,以恐嚇和懲罰沃恩及其他支持生命的人和有信仰的人」。

克蘭普頓將陪審團的決定描述為「令人沮喪的挫折,對沃恩、他的家人以及整個支持生命的社區都是如此」,並補充說,他認為拜登政府「逮捕和起訴和平的支持生命倡導者的模式令人不安」。

2022年10 月,加拉格爾和博伊德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廣告,內容是阻擋朱麗葉山診所入口,沃恩因而成為最初被起訴的11人之一。

11名被告中的7人被控犯有《自由進入診所入口法》中的共謀罪,其餘被告則被控犯有輕罪,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和1萬美元罰款。

美國蘇珊·安東尼支持生命協會主席瑪喬麗·丹納費爾瑟(Marjorie Dannefelser)當時發表聲明,譴責這些起訴是「拜登政府嚴重濫用司法部」的最新例證。

「支持墮胎的民主黨人將不惜一切代價保護斥資數百萬於選舉的墮胎行業,同時妖魔化致力於拯救生命的支持生命的倡導者,並對針對他們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

據報道,針對墮胎機構和人員的暴力事件不斷增加,1994年,國會通過了《FACE 法案》,並由比爾·克林頓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紐約時報》引述克林頓1994年的話說:「我們不能—我們決不能—繼續允許對守法公民的攻擊、縱火事件和恐嚇活動,這些活動導致了這項法律的出現。」

克林頓在1994年說:「任何尋求醫療服務的人,任何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生,都不應該忍受治安維持會分子的騷擾、威脅、阻撓、恐嚇甚至謀殺。這些人認為他們掌握法律,並知道法律應該是怎樣的。」

雖然該法案經常被用來對付阻擋墮胎設施入口的支持生命活動人士,但偶爾也會被用來起訴破壞懷孕資源中心的支持選擇人士。

例如,2023年,佛羅里達州中區美國地區法院的一個大陪審團起訴了四人,指控他們破壞了一個支持生命的孕婦護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