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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权报告称圣诞节和复活节是“宗教歧视”例子

加拿大人权报告称圣诞节和复活节是“宗教歧视”例子

加拿大渥太华总理和枢密院办公室。

加拿大政府负责人权法的一个小组称,庆祝圣诞节和复活节可被视为一种“宗教不宽容”。

在上个月发布的一份文件中,加拿大人权委员会(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简称CHRC)将基督教的两个最大的圣日作为“当今系统性宗教歧视”的例子,因为它们是加拿大的法定节日。

根据10月23日发表的“宗教不容忍讨论文件”,“加拿大对宗教少数群体的歧视源于加拿大的殖民主义历史”,该文件指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加拿大“与基督教有关”的法定假日。

由于圣诞节和复活节是加拿大唯一与宗教圣日有关的法定节假日,该报告认为,“因此,非基督教徒可能需要申请特殊便利,以遵守他们的圣日以及宗教要求他们不工作的其他日子”。

报告将加拿大“宗教不容忍”的历史描述为“深深植根于我们作为殖民定居者国家的身份之中”,似乎将教会与加拿大政府资助的“义务寄宿学校”对15万加拿大土著儿童进行教育的努力联系在一起。

报告指出:“在这些学校里,土著儿童被强迫皈依基督教,因为他们的信仰被诬陷为迷信或巫术的一种形式。他们被描绘成低等生物,为殖民者对他们的暴力和歧视辩护。”

该报告继续强调了它所描述的加拿大社会偏好,这些偏好“以一种重视某些特征或身份而排斥其他特征或身份的方式构建而成--例如,白人、男性、基督徒、讲英语、瘦弱/健美、无残疾、异性恋、符合性别要求”。

虽然《加拿大人权法》没有对宗教进行定义,但宗教与种族、年龄、性别认同等一起被列为禁止歧视的理由之一。

报告指出,一些最常见的宗教不容忍形式包括对宗教标志“如头巾和基帕”进行人身攻击或语言攻击。

文件指出:“当这些标志受到攻击时--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语言上的--暴力和创伤都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因攻击本身而造成的复合创伤。这是对能否公开信奉和代表自己的宗教的恐惧之外的伤害。”

报告还列举了它所描述的“宗教宽容的日常表现”,包括从语言到“行为”的“微冒犯”。报告中列举的一些例子包括“将团队会议安排在犹太教或穆斯林的圣日”以及“假定穆斯林是加拿大新移民”。

为了打击宗教不宽容,该文件建议加拿大人熟悉“不同的宗教节日或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节日,而不仅仅是那些与法定节日相关的节日”,如圣诞节或复活节。

报告指出了“保护加拿大人”免受宗教不宽容的“国内和国际义务”,最后指出“所有加拿大人必须首先承认加拿大宗教不宽容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承认它的存在”,以使加拿大“更具包容性和接受性”。

尽管加拿大在言辞上呼吁宗教包容,但它还是在一月份通过了一项被称为“反转变疗法”的法律,从本质上谴责了圣经中关于人类性行为的观点。

获得一致通过的C-4法案指出,《圣经》中的性观“宣扬了关于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神话和成见,包括认为异性恋、顺性别认同和符合出生时性别分配的性别表达优于其他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