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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議程:你需要知道這10件事

LGBT議程:你需要知道這10件事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基督郵報或其編輯的意見。

最近我在南加州的一所社區大學裡講演,主題是信仰與科學並不矛盾。在講演前張貼海報時,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下同)激進分子抗議這次講演的舉行,並給我貼上了「仇恨牧師」的標籤。可悲的是,因為美國各地不斷升級的校園抗議,一些警察不得不到場維持秩序。

妻子與我很困惑。愛的信息何以變成了恨的信息?我們愛LGBT人群,而且那天晚上我也並不打算談這個話題。當我妻子靠近他們時,她被各種褻瀆、粗俗不堪的言語所攻擊。諷刺的是,那些宣揚所謂容忍的人通常並不會容忍與自己意見向左的人。

這次經歷,還有隨之而來福克斯新聞上勞倫·格林(Lauren Green)與一位支持同性戀牧師之間的辯論,促使我要澄清這些誤解。(這次激烈的辯論可在10月19日後點擊此處觀看)

1.容忍是「容忍」不同;愛是接納,無論差異如何。2016年的時候,一位自己兄弟試圖自殺的姐妹在憂心忡忡中給我打來電話。第二天,我有幸拜訪了此人,一位北好萊塢的男妓。我花了兩個小時與他去分享神的愛,我本人曾經的荒唐經歷、在基督里的希望。離開時,他充滿了希望和鼓勵。

一個月之後,我接到電話說,他在睡眠中安然離世,死因很可能是肺炎引發的感染。在去世前,他告訴家人自己正在讀我的書Desperate for More of God(暫譯為:極度渴慕神)。容忍並不會讓我開車三小時去做這個事情,是愛激勵我這麼做。他追悼會的信息就在這裡。你們自己判斷吧:是愛還是恨?

2.挑戰那些我們觀點不一之人常常是愛的特徵,而非恨。家長每天都在直面問題、正面挑戰、給出建議。他們不是恨自己的孩子們。醫生和治療師挑戰高危生活方式來幫助自己的患者。給講話貼上「仇恨」的標籤,目的是要讓發布信息的人閉嘴。簡而言之,他們不想聽。

3.造物主的計劃顯而易見。耶穌說,自創世開始,神造男造女就是讓兩人成為一體——繁衍生息。他還說:「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10章9節)。男性和女性在設計的時候就是被有意識地創造成互補的樣子。

4.例外證明了法則的存在。問題來了:「並非所有已婚夫婦都會養育孩子,因此生育就並非必不可缺了嗎?」確實,不過這事實並不能支持同性戀。有些人不孕不育,有些人對婚姻和性沒興趣——例外並不能讓法則無效。哥林多前書7章2節寫得很清楚: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5.聖經里沒有支持同性戀的內容。有些人會說:「聖經不是倫理教科書,文化會改變,真理也是。」並非如此。神所給出的道德律令不可廢棄,從淫亂、通姦到同性戀都如此。過去有害的事情現在也有害。這些事情從來沒有什么正面的光彩,過去和現在一樣帶來深層的痛苦。還有些人會說拿俄米和路得、大衛和約拿單有同性戀關係。這就是給了「捕風捉影」新的意義,是徹徹底底的牽強附會——在文本里讀出根本不存在的東西。

有些家長在發現自己的兒子女兒過着LGBT的生活後改變了觀點,他們「接受」了這種生活方式,但感覺並不是真理的標尺。相反,要給予希望,要告訴他們,我們都會掙扎於一些事情。如果一個孩子在憤怒、通姦、物質成癮方面犯罪,我們不會篡改聖經來迎合他們的行為,而是要在掙扎中給予希望。無論通過多少支持同性戀婚姻的法律,這都不會改變神的心意。時代在改變,但真理不會變。

6.在性犯罪方面,聖經說得清晰透明。一位著名的導師曾這麼說聖經:「如果常識有意義,那麼再尋找別的意義就毫無意義。」每次聽到有人支持同性戀的謬論時我都很尷尬,比如故意誤讀羅馬書1章26-28節里那段「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還有人認為所多瑪與蛾摩拉的罪只是無視窮人。或者說哥林多書過時了,利未記只是在說強姦。確實,無視窮人在現在在過去都是罪,但這不是唯一的罪。除了同性戀泛濫之外,罪還有爛醉、暴食、貪婪、瀆神和邪惡等等。但所多瑪和蛾摩拉毀滅的原因可遠非忽視了窮人:「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參見以西結書16章和猶大書1章5-8節)此外,早期教會的教父們,還有宗教改革時期的信經和信仰告白,都講述這同樣的真理。

7.神能給出不要吃貝類的建議,也能建議人不要同性戀。儘管舊約的飲食律法在今天不適用,但依然是有益處的。比如,我們現在都知道為何要禁止食用豬肉和貝類——這些都是不健康的。在引導人際關係領域,神的智慧也無與倫比,目標明確。利未記20章13節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羅馬書1章24-16節說同性戀是在玷污自己的身體——是用虛假來代替真理,這麼做的人是在崇拜受造物而非造物主:「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因為曾說過不要吃貝類,或者說因為那只是過去的文化,就認為這些經文在今天無效了,那這就錯了。我可以告訴我的兒子,不要把腳放在桌子上,同一句話里我也會告訴他不要在馬路上玩耍。這兩個「不要」都是真實的,儘管違反的後果並不相同。

8. 絕大多數支持同性戀牧師們的調侃語調都很說明問題。如果是真正屬於神的運動,那一定以謙卑為基礎,言語將與恩典相伴隨。相反的情況就是那些歪曲真理的牧師。一位知名的牧師曾這麼斥責基本教義派:「基本教義」來自撰寫於1905年前後那些信仰「基礎」的文章上。他確實是在嘲弄信仰的基礎所在。

還有一位教會領袖發布了令人震驚的聲明:「我們最偉大的屬靈問題不是罪,而是羞恥。」糊塗了嗎?我也是。羞恥從罪而來啊。許多這樣支持同性戀婚姻的基督徒領袖只會對自己的啦啦隊講演。他們嘲弄所有自己不贊同的人。我常常想到耶利米書23章——他們歪曲了神的話語,迴避了讓人難以接受的真理,鼓勵犯罪。當然,對立雙方都有傲慢和憤怒,我們不必接納任何一方這樣的行為。

9.「我天生就這樣」並非藉口。儘管新的生物學和心理學證據表明認為同性戀系先天原因導致缺乏科學支持,我們還是假定有人天生就是同性戀。我們天生都有說謊、舞弊、情慾泛濫、放縱、欺騙的傾向。確實,色情讀物確實是「每個人的戰爭。」不過這並不意味這那是對的……這讓我們有罪,迫切需要一位救主。人的心是可以改變的,人心每天都因着與基督的關係而改變。

10.為同性戀爭取權利並非公民權利的問題。種族和膚色不可選擇。同性戀並非公民權利範疇。這更不能與廢除奴隸制相提並論。有人說:「聖經鼓勵奴隸制。因此,同性戀在當代顯然沒問題!」聖經並沒有說奴隸制是「對的」——只是提到了一個時代,在那個時代中有些人擁有奴隸,情況就是如此。(邁克爾·布朗Michael Brown 博士,對公民權利問題有相當傑出的論述,請點擊此處

最後,終有一時,我們會站在神的面前解釋一切。有些人會說:「主啊,我以基督為自己人生的錨點。我相信你的話語,盡我所能將自己的人生建立在其上。」還有人則會說:「主啊,你給了我新的視角……一個新的真理。儘管聖經曾說同性戀是罪,我覺得這在今天不適用了。」你想成為誰呢?

「當我們過分容忍,甚至帶領人們走進心思的迷霧與屬靈黑暗中,那我們的作為就不是基督徒的作為了——我們是在當懦夫。」(陶恕,A.W. Tozer)

我們對自己會不會冒犯他人憂心忡忡,但我們有沒有停下來想想自己不要去冒犯神呢?

2017年10月22日後,關於這10點內容的布道將在WCFAV.org發布。

(翻譯: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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