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派博:一名牧師應該如何告白罪?
以下是根據音頻編輯過的文本。
一名牧師對其會眾罪的告白應該徹底到什麼程度?牧師可以在這方面過于謙卑而破壞他必須維持的權威嗎?
你不能太過于謙卑。那麼難道你可以是愚拙的?你可以是過度自省的?你可能可以過度詳細?你可以對那些將會被你要說的事情傷害的人們毫無感覺?
有各種各樣告白罪的糟糕方式。但謙卑不是其中之一。(意思是謙卑不是告白罪的糟糕方式之一)
謙卑可能會讓你對一種罪保持安靜,因為如果你說了,那種罪會傷害你的妻子或你的兒子,或你的女兒,或你的教會,或者某人。這裡愛運作得多麼易碎。
所以是的,一名牧師應該努力去透明和謙卑。他想要一個教會沒有假裝或偽善,這裡人們不再高高在上,也不用感到他們必須塗抹上一個假的微笑。
我們都希望教會是真實的,能達到這點的唯一方式是牧師們來做榜樣。
現在你怎麼做榜樣呢,當數千人看着你?
我想關於性格缺陷,一名牧師可以給出足夠多的具體細節--他可以總體來說,或者他可以舉一些例子(除了他自己不會傷害任何人的例子)--並且關於更寬泛、更難的掙扎,他可以發表足夠多的聲明。
當然我不認為一名牧師應該每周起來並敘述一些他腦中的好色片段,比如。「我看到這件事情在我腦中,我眷戀它10分鐘了。」但他可以說,「我和你們都在一起,是吧?我是一個人類。我在摔跤,並且神是慈悲的。」
所以這需要智慧,不是嗎?它是一種對智慧的要求,不管是在私下還是在教會關係中,關於在表達我們的缺陷、罪和失敗時要多麼謙卑,才能不傷害其他人、不過度地讓自己心事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