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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神在旧约中可以杀死妇女和孩子?

为什么神在旧约中可以杀死妇女和孩子?

以下是根据音频编辑过的文本。

为什么神可以在旧约中屠杀妇女和孩子?这怎么可以是对的呢?

神在任何他喜悦的时刻屠杀妇女和孩子都是可以的。神给予生命也夺取生命。每个死去的人死去,是因为神愿意他们死去。

神每天都在带走生命。他今天会带走5千条生命。生命在神的手中。神决定我们最后一次心跳是什么时候,并且它结束于癌症还是枪伤。神主管。

所以神就是神!他统治和管理所有一切。并且他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对的和好的。神没有欠我们什么。

如果我现在就要死去,或者一个楼下的人体炸弹把这幢建筑炸飞了,我被轰成了碎片,神没有对我做错什么。对任何人,当他带走他们的生命时,不论在其2周大的时候还是92岁的时候,他都没有做错什么。

神对我们没有任何的义务。他不欠我们任何事情。

现在在此基础上加上一个事实,我们都是罪人并且我们应该昨天就去死并去地狱,而现实是我们到今天还在呼吸,这完全是由于神的普遍恩惠。

我可以让这个问题更难。但如上面所述,我不感到它很难,因为在我的叙述中神被认为是主导者。

我的基本的回答是旧约和新约体现了对我的生和死绝对掌权的一位神。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约伯记1章21节)。他收取的方式是他的呼召。他从未对任何人做错什么。

你会怎么说来把这个问题变得更难呢?

让它变得难的部分是神命令人们做这件事。他命令约书亚屠杀百姓,可以吗?人类杀死人类,一个道德上的问题出现了:我们做什么是对的?

《圣经》说,“不可杀人”,而神对约书亚说,“去清扫房子,不要留下任何活物!不要让一头驴,一个孩子、妇女或老人存活!彻底摧毁耶利哥。”

我对此的回答是,在历史上有一个时刻、一段时期,神是一个民族(以色列)直接的王。这和他作为教会的王的方式不同,教会来自“以色列”的所有民族,对教会来说,没有一个政治和种族上的维度。

对于约书亚来说,有一个政治和种族上的维度,神是直接的王,并且他在当时使用这个民族作为工具来完成在这个世上的审判。根据圣经,神让亚摩利人的罪积蓄400年直到满盈(创世纪15章16节),然后送他自己的百姓回去作为审判的工具。

所以我想约书亚是无辜的。在那种设定中,神与他的百姓是那样的关系,约书亚做神告诉他做的事情(歼灭民众)是正确的。

但是比起说是神做的,说神使用人来做在道德上讲会更加复杂。他可以制造洪水杀死这个星球上的所有人(除了8个人),我们可以说神对任何一个人没有做错什么。但那时他没有要求别人那样做(杀人),所以当说到神使用别人时,这个问题变得很难。

现在关于此的一个例子是神给了政府刀剑(罗马书13章4节)。因此我相信政府有权力带走一个强奸犯或一个谋杀犯并将其投入监狱,或者杀了他。

我想死刑是符合创世纪9章的,也符合神的品性,因为人的价值:“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世纪9章6节),但是这和任何一个人跑出去到处杀人是不同的。

所以神有他的时候和节期,他可以分享夺走和给予生命的权力。但当今的教会不是以色列,我们也不是政治实体。因此我们今天从神而来的话语是,“爱你的敌人。为羞辱你的人祷告。为世界放下你的生命。不要为了传播福音去杀人,而是为之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