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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核心

信仰的核心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章15节至16节)

保罗相信除十字架外自己没什么可夸的(加拉太书6章14节)。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想:神在粗糙的木质十字上架展开了整个救赎计划。正是透过耶稣的死亡,我们与阿爸父和好;因着基督的宝血我们被称义,从罪罚中得赦免。

加拉太书2章16节说,“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也就是说,洁净的生活也无法赢得神的认可。但即便如此,很多人选择把信心放在某种“可衡量” 的事物上——他们相信他们的善行会超过所做的坏事,认为天堂的大门会为他们打开。

但是,如果这种衡量哲学是正确的,那么耶稣的死就是毫无意义的。一位接受有多条通往救赎之路的父亲,但仍然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他就不能被称为是良善或慈爱的一位。然而,如此多人漠视这个明显的逻辑,信靠一位他们自己版本的神。

问题在于骄傲。渴望得到接纳是自然的,人们愿意相信他们里面有种值得被爱的东西。但跪在十字架前需要的是一双空空的手。当我们谦卑地承认我们无力解决自身的罪,我们就必须接受耶稣为我们所做的偿还。

我们没有什么能奉献给神,事实是,他无所求。相反,天父创造了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与他和好的救赎计划。十字架是他的爱的象征,一份值得我们夸口的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