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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憲後,接下來是多配偶制婚姻嗎?

同性婚姻合憲後,接下來是多配偶制婚姻嗎?

美國最高法院上周五裁定同性婚姻合憲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和其他許多人都認為,法院用於為同性婚姻權利辯護的理由,「毫無立場」說明為什麼應該禁止多配偶婚姻

雖然把人可以合法迎娶多名伴侶,或已婚夫婦可以與別人發展新的愛情納入到國家法律保障婚姻的範疇似乎牽強,對同性婚姻持不同意見的羅伯茨來說,他不同意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對「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撰寫的多數意見書,稱這開創了先例,可能會導致美國滑向多配偶制(又名「多元之愛」)合法化。

「雖然意見書中大部分都隨機插入了『兩人』這個形容詞,但根本未提供為什麼在婚姻的核心定義中兩個人的因素要被保留,而男女則不需要,」羅伯茨寫道。「的確,從歷史和傳統的角度看,從異性婚姻到同性婚姻的飛躍,遠大於從兩人的結合到多配偶制的飛躍,多配偶制在世界的一些地方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如果多數人願意邁出這一步重大的飛躍,很難看到如何能對那些更小的改變說不。」

最高法院判決後,已有不少專欄文章就同性婚姻裁決是否會導致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展開辯論,有的甚至呼籲將多配偶制徹底合法化。

不管多配偶制在美國的結果最終如何,多配偶制婚姻的權利認可多重婚姻,這已被自由派政治評論員弗雷·德里克(Fredrik deBoer)在《政治報》(Politico)的專欄中稱為「社會自由主義的新地平線」,是一些人在最高法院裁決後努力想達成的目標。

周二,彌敦道·科利爾(Nathan Collier),蒙大拿州海倫娜的一名前摩門教成員,因為一夫多妻被驅逐離開教會,已提交申請到黃石縣法院,申請他可以合法地與「兩個妻子」維多利亞和克莉絲汀結婚。

雖然蒙大拿州,像其他49個州,禁止一夫多妻制,科利爾受最高法院裁決的激勵,說如果他的申請被拒絕,他計劃起訴州政府。該縣委書記的辦公室工作人員起初否決科利爾的請求,但後來說,在批准或否決他的申請前,他們將首先轉交給律師。

「這是關於婚姻的平等,」科利爾告訴美聯社記者。「沒有多配偶制,就沒有平等。」

科利爾並不是唯一主張政府承認多配偶制的人。在題為《是時候讓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的專欄文章中,德里克認為「多配偶是一個事實」,以及那些有多配偶的人必須有權利與他們的多個愛人進入國家認可的婚姻。

「今天,人生活在群體關係中,」德里克解釋。「問題不在於他們是否會繼續這些關係。問題是,我們是否會給予他們與其他成年人同等的基本承認:愛情產生婚姻,而婚姻權利正如其字面意思所指,是一種權利。」

引用羅伯茨的話,德里克指出,適用於多配偶制的意見同樣適用於同性婚姻,顯示多配偶制的運動已在美國的政治中發生。

「既然我們許多人都認為尊重傳統並非限制結婚權利的正當理由,那麼未來的方向就很清楚了,」德里克陳述說。「我們應該努力讓法律承認兩個以上伴侶間的婚姻關係。是時候讓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了。」

保守作家約拿·戈德堡(Jonah Goldberg)發布在《信息流》(The Stream)的專欄中稱,如同保守派在對同性婚姻爭議中不斷警告說,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導致多配偶制婚姻,自由派稱這些說法荒唐,以進一步推動同性戀議程。

但是,一旦輿論的潮流以及總統的意見都贊成同性戀婚姻,戈德堡指出,自由主義的新聞網站開始要求多配偶制合法化。

「一個更深入和更惡毒的問題是信任瓦解。一遍又一遍,進步人士堅持認為他們的目標合理且有限。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堅持認為,他們僅僅只是希望有和其他人一樣的結婚權利。他們嘲笑和輕視任何認為多配偶制將是他們下一個重要議事日程的人,」戈德堡寫道。

「直到他們開始獲勝。2013年,在《Slate》雜誌有篇標題宣稱《多配偶制合法化!》和《經濟學者》的一篇稱社論《現在輪到多配偶制了》。《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發表了一篇關於戴安娜與亞當斯及她追求多名愛人的'另類婚姻』的文章。」

雖然一些左翼可能已經推動多配偶制合法化,一些保守派認為,大多數人的意見決定多配偶制的走向,這並不意味着政府或法院將被迫使用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的裁決作為先例促使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

在《政治報》另一專欄中,作者喬納森·勞赫(Jonathan Rauch)反駁羅伯茨的說法,並指出同性婚姻和多配偶制婚姻之間有明顯不同,呼籲政府防止多配偶制婚姻合法化。

不像同性婚姻,勞赫指出,多配偶制有一個古老的歷史,文明的西方社會已經禁止這種婚姻,因為它的存在在社會引起弊端,如由於富有的男人「囤積妻子」,造成地位低下人不平等的結婚機會。

「尊重首席法官,如果是減少而不是擴大婚姻機會,不是維護穩定而是破壞社會穩定,那麼多配偶制和同性婚姻並無『適當差別',我不知道會導致什麼,」勞赫斷言。「現在,想採用配偶制理論和實證文獻反對多配偶制的人,請自由地去做。但請不要像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弗雷·德里克所做的,完全忽略了文獻。」

「布蘭德利聲稱,一旦同性伴侶可以結婚,就沒有理由反對約會強姦或證券欺詐,沒有理由反對多配偶制,」勞赫繼續說。「它無歷史可循,這不正確,智力懶惰隱含地宣稱這很偉大。」

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尤其是在伊斯蘭社會,導致婦女被虐待及當作二等公民,勞赫指出,研究表明,在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兒童福利顯著改善,包括疏忽照顧兒童,虐待,意外死亡,兇殺和家庭內部的衝突都有更低比例。」

勞赫的文章包括一張地圖,顯示全球25%允許多配偶制婚姻的國家往往分布在非洲,中東和東南亞,這些國家危險且不穩定。

「廢除多配偶婚姻的合法形式,西方社會邁出了一步,沒有這點就不可能有現代自由、平等、民主的社會結構:大眾化的結婚機會,」勞赫寫道。「這並非巧合,沒有自由民主允許多配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