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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經的教導上保持平衡」是什麼意思?

「在聖經的教導上保持平衡」是什麼意思?

我不斷聽到有人談論需要「在聖經的教導上保持平衡」(Biblically balanced),我覺得我開始明白他們的意思了。

當有人和我說我們需要在神學和講道中保持平衡,他們的意思是我們需要花費相同數量的時間談論所有《聖經》談到的事情。

所以,比如說,由於《聖經》談到神在基督里為我們所做的事情,也談到鑑於基督為我們所做的,我們需要去做的事情。為了平衡,我們需要給予2個主題相同的時間。由於《聖經》談到耶穌,也談到我們,為了平衡,我們需要花費相同的時間談論兩者。這樣的列表可以繼續:由於《聖經》談到了x和y,為了平衡,我們需要用相同數量的時間談論x和y。

但是,這並不是《聖經》的平衡。《聖經》談到許許多多事情,但是它沒有給所有主題相同的時長。

《聖經》勢不可擋的占支配地位的信息是神愛罪人,(並在基督里)稱罪人為義。《聖經》用無數的方式談到這點:娼妓成為了新娘,死去的人復活,不義的人宣告為義,奴隸成為了兒子,瞎眼的得看見,患病的得醫治,不潔的成為聖潔,犯罪的被寬恕,罪人得到拯救等等。很明顯,沒有一個基督徒否認《聖經》談得比這些更多。然而基督為罪人所做的工作明顯從始至終都是聖經經文的重點。鑑於耶穌為我們做的事情,我要去做的事情的確很重要,但絕不會比耶穌為我們做的更重要(甚至都不能是同樣重要)。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3-4)

《聖經》的重點是救贖主的工作,不是被救贖者的工作。和我們如何生活同樣重要的是,《聖經》的聚光燈是在基督上面,而不是在基督徒上面。正如蒂姆·凱勒(Tim Keller)說過的,「《聖經》根本上不是關於我們。它根本上來說是關於耶穌。」

我的觀點很簡單:「在聖經的教導上保持平衡」不是給每個聖經性主題分配同等的時間,而是讓我們的神學和講道和《聖經》的教導成比例。而《聖經》根本上不成比例地聚焦在神對罪人拯救的愛上面--通過受死復活的基督顯明並完成。

William Graham Tullian Tchividjian是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珊瑚脊長老會(Coral Ridge Presbyterian Church)的主任牧師。作為佛羅里達的本地人,他也是葛培理的孫子、改革宗神學院的神學客座教授和《教牧領導》(Leadership Journal)雜誌的特約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