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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攝影師拒絕為同性婚禮拍照 獲得勝訴

基督徒攝影師拒絕為同性婚禮拍照 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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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威斯康星州法院裁定,福音派基督徒攝影師艾米·勞森(Amy Lawson)獲麥迪遜當地條例懲豁免權,不必被迫為同性婚禮拍照,因為她並沒有實體店面。

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簡稱ADF)——8月早些時候表示,預計法庭將對此案發布臨時禁令——透露戴恩縣巡迴法庭(Dane County Circuit Court)周三發布了這一裁決,確定勞森不受城市與州「性向」與「政治立場」條例管制。

捍衛自由聯盟數字內容專家撒拉·克萊默(Sarah Kramer)指出,勞森沒有實體店面讓她免於受罰。

克萊默表示:「這意味着她有自由發揮才華,宣傳和慶祝與自己的信仰一致的活動,拒絕宣傳和慶祝與自己的信仰不一致的活動。」

「這是重視藝術自由的所有人的重大勝利!麥迪遜以及威斯康辛州各地沒有店面的創意專家都可以鬆一口氣了。他們仍然有自由決定透過藝術表達來宣傳哪些想法。」

勞森,今年25歲,2016年在個人網站聲明中表示,她不能為同性婚禮拍照,因為這違背她的信仰。

這位攝影師看到基督徒業主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而面對慘重罰款後,就刪除了那則聲明。

勞森採取積極措施,對法律提起執法前的挑戰,同時停業直到對這一案件發布法庭判令。

捍衛自由聯盟資深法律顧問喬納森·斯克魯格斯(Jonathan Scruggs)當時表示:「艾米樂意為所有人拍照,她只是拒絕被迫參與活動或推廣訊息和事業,如果她不支持這些的話。攝影和寫作是受保護的藝術表達和言論自由的典型例子。」

斯克魯格斯周三在另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官員需要允許城市和州里的專業人士自己決定宣傳哪些想法。

他說:「法院判令讓這一案件結束,我們非常高興艾米和麥迪遜以及整個州許多藝術家可以繼續工作,不用擔心政府的審查制度。」

捍衛自由聯盟指出,勞森現在可以自由地回去拍婚禮照片,並在博客上宣傳自己的信仰。

該法律組織表示,然而在關於反歧視法的問題上,他們仍在為各種宗教自由案件奔走。

克萊默說:「政府絕不應該有權力告訴創意人士他們必須要發揮才華或發表言論來宣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