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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该如何用创造性的眼光看圣经?

基督徒该如何用创造性的眼光看圣经?

去年有许多著作和影视作品从圣经取材或汲取创作灵感。从《挪亚方舟》到《上帝之子》到接下来取材摩西故事改编的《出埃及记》,许多人称之“好莱坞电影圣经主题年”。然而,从圣经获取创作素材并非是新鲜事。长久以来有许多传统影片、电视剧、著作都是极大程度上受到圣经启发而创作的。

作为一个有时从圣经取材和创作的笔者,我很清楚,针对从圣经故事取材是否该经“创作授权许可”,这在基督徒中存在争议。有种观点称,所取材的故事应当独自成章,毕竟如《上帝之子》,最好无需对圣经本身记载进行任何添改,否则严重的甚至将被视为异端。

依我个人经验来看,批驳对圣经进行创造性和延伸性解释的往往是带着说教的动机:例如圣经老师、传道人等(尽管更多的圣经老师、牧师和传道人对圣经改编能够接纳)。带有说教动机的人,他们其实并没有明显的不足和过失--这世界需要老师!但我只想澄清一个事实:艺术创作和说教在持守圣经的动机上,是运用了不同方式来传达真理,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分享神的爱。

改编和取材圣经的书籍与影视作品有个重要的共通之处,他们都在诠释和表达圣经的核心真理观:神爱世人,希望人能得与神建立关系,并与邻舍和他人建立好关系。但这就意味着我们偏离了圣经原本的故事记载和真理吗?完全不是这样。我们应当吸取圣经教导的道理,将其纳入创作框架和主题思想。

主题思想的选择和引用应当按照如何能最好地向读者和观众传递神的爱而因时制宜得选择使用。对一些故事而言,它本身有完整的框架和内容情节,不需要任何填白,如大卫和歌利亚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中圣经原文只是一些浓缩的片段,不能自成体系成为完整的故事。故事梗概与联想创作的度和差异常常依赖于原文本身的特点。

任何情况下,圣经本身只有唯一真正的故事版本,我认为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圣经中记载的许多故事细节相互之间描述略有差异:时间顺序的差异(例如一处记载大卫被召进扫罗宫中为他弹琴,而此前扫罗在歌利亚之战中曾见识了大卫,又有一处记载顺序刚好相反。哪一个是正确的真实故事?)同样的,大卫兄弟姐妹的姓名和人数也有不同记载。那么,哪一个又才是真实的呢?

难道这不会引起人们对什么是“真实的”和什么是“虚构的”产生混淆吗?人们明白或者可以通过引导使之明白,故事中的某些细节可能不是按照影片或经文文本记载的那样在“真实生活中”原原本本的发生。就像每年圣诞,对耶稣诞生的重现、骆驼的言语、旅店店员的即兴台词创作、牧羊人、三博士同时到达破旧的马槽朝拜、马利亚穿着迷人的蓝色连衣裙、以及耶稣是个塑料的玩具洋娃娃一样。

这是否将我们脱离了故事的真实面貌呢?我们不会因此产生困惑,“哦,这与圣经记载不符”,暂不谈耶稣诞生的叙述中圣经中每个福音书的记载都有所差异。耶稣诞生剧以及圣经题材改编的故事脚本和影片,应该视为带领儿童和成人作为圣经入门的跳板和杠杆。创作者并不打算也永远无法做到篡改圣经。但如果能带领观众和读者进入圣经的核心真理,调动他们的胃口并吸引其阅读圣经和了解信仰,那么从我个人的角度,就是一件干得漂亮的事。

(翻译:黄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