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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都是傳教士

基督徒都是傳教士

令大多數人驚奇的是,「宣教」和「傳教士」這樣的字眼在聖經里是找不到的。然而,宣教的定義和概念是聖經的主題。

對宣教的一個簡單解釋就是,有一位榮耀的君王拯救我們進入他的國,現在我們愛他、敬拜他,並且向全世界傳揚他,因此其他人也會愛他、敬拜他和分享他。

那麼,什麼是傳教士?

通常情況下,我們的腦海里閃現的是那些相片掛在教會後牆上的「巨星」基督徒們,他們坐飛機,穿工裝褲,每年返回一次進行講解。

我們絕沒有輕視這種對傳教士的看法。感謝神興起這些放棄自己的生活到異國的土地上分享神的愛的人。毫無疑問,他們是傳教士,但他們不是唯一的一群傳教士。

信不信?維基百科給出了我看到的關於傳道生活的最好的定義:「在基督教里,當信徒們為了讓其他人理解福音的消息而採取傳教士的態度、思維、行為和實踐時,這就是傳道生活。」

不幸的是,在過去的十年裡,「傳道」這個詞已經變成了這樣一個被誤用和誤解的時髦詞。但是,就其核心來說,這個術語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參與到耶穌基督的大使命里,不僅僅是一群被選出來的「專業」傳教士團體。

聖經明確了所有基督徒是傳教士的事實。這是原因:

救贖是成為傳教士的呼召。

「神呼召我得救,但沒有召喚我傳道。」這樣的說法不符合聖經,不應該存留在基督徒的腦海里。

與王的關係的呼召也是向全世界傳揚這位王的召喚!

而且,這應該讓我們都非常喜樂。畢竟,感謝神:作為一個基督徒有很多內容,不僅僅是「得救」,不僅僅是坐在軟墊長凳上守着我們蒙福的應許,不僅僅是去吃好多頓百樂餐,不僅僅是等着「被提汽車」從天上俯衝下來把我們接到「新天新地」。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章8-10節)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章17-21節)

這些經文揭示的美麗真理在教導:「我們不僅從某事物中被呼召出來;我們也被呼召進入某事物!」

是的,我們是被從罪、地獄、神的憤怒和黑暗的國度里拯救出來;但是我們也被呼召進入神的國、社區、教會和神的大使命!

傳道是我們被收養進神的大家庭的原因之一。作為信徒,我們不應該在福音上自私。我們必須和全世界分享福音,包括在我們的學校、工作場所、家庭、鄰舍和國家。聖靈會啟示我們在哪兒以及如何傳道,而神的話語早已宣告我們就是傳道士。現在就告訴世界耶穌是我們的目的、熱情和生活的意義。

傳教士傳遞一則信息。

神告訴先知以賽亞,「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以賽亞書6章9節)

使徒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人,「……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5章19節-20節)。

因此,沒有言語上的福音宣告的任何形式的宣教很有可能不是屬神的宣教,而是臨時的侍奉項目。油漆籬笆、種植花草樹木或分發三明治,這都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沒有任何福音在其中,我們不能將其稱為傳道。這些努力和很多其他的俱樂部、機構或者慈善家所做的並無二致。

真正的聖經式的傳道使用諸如社會正義、恩典機構和服務工作的途徑,最終將人們帶到救主耶穌面前。如果別人處在身體的飢餓中,而我們有能力給他們食物卻讓他們餓着,那我們就很不友好了,同樣,如果別人處於靈命的飢餓里,而我們可以傳揚生命的信息卻不這樣做,我們同樣是不友好的。

地獄渴想那些飽腹的靈魂也同樣渴想空腹的靈魂。這才是真正關心別人應該做的:我們出於愛心給別人三明治,同時也要出於愛心告訴他們什麼是生命之糧。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10章14-15節)

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說:「如果沒有一個人知道這樣一個事實,那麼耶穌就是死一千次也沒有用。」

這樣一個無法擺脫的現實應該激勵我們所有人都意識到並且記住:傳道既不是當地教會的眾多牧會中的一件事,也不是「一些人」的愛好和使命。傳揚神就是教會存在的原因!

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那麼你就是一名傳教士。所以,去向全世界宣揚你的王吧。

(翻譯:Chris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