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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近日關於避孕的行政決定激怒基督徒團體

奧巴馬近日關於避孕的行政決定激怒基督徒團體

近日,奧巴馬作出行政決定,在新的醫療法案中不擴展宗教豁免權,該法案要求基督徒們提供覆蓋避孕藥、使不孕以及墮胎藥物的保險計劃。

1月19日,在美國衛生與服務部(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宣布了該決定之後,基督徒團體聯合譴責「奧巴馬的醫療政策」,據說該決定是在查看了來自有關各方各公眾的20多萬條評論後作出的。

「儘管事實是由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的幾種藥品和設施能夠在懷孕後毀壞一個正在成長中的嬰兒,奧巴馬的行政決定仍然強迫所有的保險計劃來覆蓋這些藥品和器械,即使僱主對此表示反對。」家庭研究理事會行動(Family Research Council Action)的湯姆·克拉斯基(Tom McClusky)在聲明中說。

美國衛生與服務部秘書長凱思林·西畢留斯(Kathleen Sebelius)說,宗教團體可以在一年後遵守這項法案,(直到2013年8月而不是2012年8月)。「我相信這個提議打破了尊重宗教自由與增加防範性服務的通道之間的相應平衡。」

但是克拉斯基說,一年時間的推遲「沒有改變反宗教、反科學、反生命的避孕法案,而只是將該法案實施的時間推遲至總統競選之後。」

這項新的行政命令也要求宗教團體們有一年的時間可以暫緩執行這項命令,也就意味着「要被迫告訴他們的員工在那裡保留避孕藥,」家庭研究理事會指出。「這項命令是完全違背很多美國人的良知的。明天就是羅素韋德案(Roe v. Wade)的39年紀念日,或許所有尊重生命的投票者都會注意到奧巴馬的行政命令是違背生命和宗教自由的。」

全國福音派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對1月20日白宮宣布的該行政命令也表示「極度失望」。良心的自由是「神所賜予的一個神聖的禮物,不是國家的授予物。」國家工程院(NAE)政府關係部門副主席伽林·凱里說。「政府沒有權利強迫公民違背他們的良心。美國衛生與服務部的規定踐踏了我們最寶貴的自由,並且設置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美國衛生與服務部的政策對宗教團體有一個很小的豁免權,就是宗教類的服務只針對他們自己的成員。

「這項豁免權將大多數侍奉整個社區的宗教類僱主置於不受保護的情況之中。」國家工程院表示,「如果對於『宗教僱主』的狹窄定義被法律的其他領域所接納,將會導致對於歷史上一直秉持的美國公民良知保護的更大腐蝕。」

家庭研究理事會行動也爭辯說,這項將於8月份實施的行政命令違背了教堂修正案(Church Amendment)的基本原則,該修正案是為了保護那些反對避孕藥等人員的良心權利的。「另外,美國政府已經為國內計劃生育撥款每年19億美金。」

紐約被任命的大主教杜蘭(Timothy Dolan)也指責奧巴馬的行政醫療法案,「從來沒有聯邦政府強迫個人或者組織去超市購買違背他們良心的產品,」他在聲明中說,「這樣的事情更不應該發生在人權法案中將宗教自由列在第一位的國家。」

他鼓勵他的社區告訴他們選擇的領袖「你想要宗教自由和良知權利並且你想希望撤銷這項關於避孕藥的行政命令。"

貝克特華盛頓宗教自由基金會已經暗示,宗教組織不想遵行做這項法令。

有些人認為宗教團體寧願選擇被罰款也不願意違背他們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