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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快樂之人的兩種方法

成為快樂之人的兩種方法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12篇1節)

我們可以有兩種生活方式:以正確的方式,或以錯誤的方式。我們走的人生道路有兩條:一是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或踏上錯誤的道路。其結果是,我們或以幸福及神聖的方式生活,或是以悲慘和邪惡的方式度過生命。

你在尋找的一切都與神有關係。就以耶穌講述的浪子的故事為例。從故事中可以看出他想要漂亮的衣服、美味的食物,及許多的派對。於是他離開了家,花光了所有的錢。然後,他回到了家鄉,兩手空空,悽慘痛苦。

然而,他的父親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父親給了他漂亮的衣服,他命令他的僕人準備許多精美的食物。然後他說,「我們必須用盛宴慶祝,因為我這個兒子是失而又得的。」所以,盛宴開始了(路加福音15章23至24節)。兒子尋找的一切,其實他父親一直都擁有。

你會在你做什麼及不做什麼中找到成為快樂之人的方法。詩篇1篇1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所以,這些都不是快樂的人會做的事。

但隨後的經文告訴我們快樂的人做的事:「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詩篇1篇2至3節)

所以,幸福不僅來自於你做什麼,也在於你不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