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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里,神為什麼下達殺戮的命令?

舊約里,神為什麼下達殺戮的命令?

Dan Delzell

「耶穌在世傳道的全部期間都非常和平。他並沒有去殺害那些反對他的人。他甚至告訴他的門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章44節)但當我讀舊約的時候,神會下達殺戮整個民族的命令。這簡直是天壤之別。神變了嗎,變得更有愛、更加忍讓了嗎?」

好問題。

一方面,神命令以色列人:「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章13節)。這條誡命禁止任何非法的殺戮。

另一方面,神命令他的民:「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至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命記20章16-18節)

這是神對罪的神聖審判,是合法誅殺行為的一個例子。

毫無疑問,神曾向迦南人的罪釋放出自己的憤怒。當你參與到亂倫、姦淫、同性戀、獸交等行為中,這就會激怒你的創造者。

關於神,我們必須記住兩點。神對罪的憤怒比人對罪的憤怒更大,神對別人的愛也比人對別人的愛更大。

如果你帶着「神應該按照我期望他的方式去做事」這種視角去讀聖經,那你很容易充滿疑惑與失望。相反,如果你帶着「神之道高於人之道」的視角去讀聖經,那就算你並沒有完全明白神的道,也可能會感恩神。

舉例來說,想想那些做下綁架、折磨、殺戮無辜人之事的罪犯們。設想其中10個人被抓住了,被定罪了,被判了死刑。想象下,法官決定,如果你或者我讓我們的一個孩子去為了那些犯人的罪而釘死在十字架上,以換取其中一個罪犯的釋放。

你會有足夠的愛讓你的孩子去受難、去死,以換得那些罪人的釋放嗎?坦白說,我想我不會。我不能這麼做,也不想這麼做。但這是我,這超出人類對別人之愛的極限。

無論罪犯對無辜之人有何惡行,這都會引來我們的唾棄,但聖經說得很明白,你我的罪讓神更為反感。你永遠不會明白神有多愛你,除非你接受這個事實。

神會怎麼對待我們的邪惡呢?感謝神,他派遣他的獨生愛子在十字架上替換了我們。耶穌遭受了原本是我們應得的那些痛苦和懲罰。

也許你會說:「我覺得自己的罪還沒到受到這些懲罰程度。」

這感受的確發自肺腑,但我說的是神如何看待我們的罪,而不是我們如何從自己的視角看待自己的罪。

神的愛比人的愛大一百萬倍。人間的父母不會讓自己的獨生子為救10個罪犯而死。這是不可能的。

那麼,神為什麼把他的獨生愛子送上十字架呢?因為這是能讓神對我們的愛、神對罪的審判同時達成的唯一方式。神的公正要求那些觸犯法律的人被懲罰,而天父則讓他愛子的完美犧牲來為我們贖罪。沒有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我們絕對不可能被赦免。耶穌「一勞永逸」地承擔了我們罪的懲罰。(羅馬書6章10節,彼得前書3章18節)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以賽亞書53章5節)

以賽亞的這段預言發布於耶穌在伯利恆誕生的700年前。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是同一個神。

神並沒有改變。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章8節)

除了神的愛遠比我們的愛要山高水深之外,神對罪的憤怒也更強烈。在舊約里,神常常向罪釋放憤怒。在讀新約的時候,人們常常會想,為什麼神對罪的憤怒似乎停止了。

十字架展示了神在新約之中的做法。神對罪的憤怒和神對人的愛在十字架上合而為一。對那些拒絕耶穌的人來說,他們似乎能在不用承擔後果的情況下輕鬆渡過人生,我們在經文裡讀到的是,非信徒因「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在「為自己積蓄忿怒。」(羅馬書2章5節)

與此同時,「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章17節)

對人終極的定罪被留到了審判日。人只有在世間生命終結之前,才能從神對人不斷犯罪的憤怒下走出來並交託給耶穌以求赦免。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章36節)

如果你覺得神在舊約時代的那些憤怒難以承受,那就試着想想耶穌所教導的那些地獄中永恆的懲罰吧。正如神的愛是人之愛的百萬倍,神的憤怒也百萬倍於世間法官對犯人的懲罰。

比如,如果神對我說:「你來……我想要你來給每個罪犯定下懲罰,」我不會讓絕大多數罪犯去經受永遠的苦難。我覺得自己會把這種審判加諸希特勒之類的禽獸身上,但我想自己不會讓這種永恆懲罰降臨到絕大多數非信徒身上。我會給出一個很輕的處罰。但這只是我而已。

神從來沒有說過他會模仿人在愛、恩典、憤怒和懲罰上的做法。相反,神按照自己完美的正義和他奇妙的恩典來處理每個情況。

凡人給出的乃是暫時的祝福和那些監獄裡暫時的刑罰。神是永恆的,他給出的是天國中的永生和地獄中的永罰。

舊約時代中的殺戮常常展示出神對罪的憤怒。

也許你會說:「可有些神聖的審判常常會奪取嬰孩的生命啊。」

從個人角度,我相信那些死於這種情況下的嬰兒已經上到天國了。

你看,神從來沒有做任何不全然公正的事情。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後,你不必擔心,每個人都會被「公平對待」。

「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詩篇145篇17、18節)

所以,下次當你覺得自己難於理解為什麼舊約里有如此多的殺戮,只要記住神的愛和憤怒遠超人的愛與憤怒就可以了。你可以選擇因着信基督為救主、跟從他、以他為主而安然於神的大愛之中,或者,你也可以用一生來為那些你沒有完全理解或贊同的事情去譴責神。

你可以有自己的選擇。神已經為那些悖逆他完美誡命的人選好了一個世界。神自我犧牲的大愛也已經是既成事實。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章8節)

先知耶利米寫到:「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利米書31章3節)

如果你拒絕信耶穌,沒有得到神恩典的寬免,那在審判日的時候,除了你自己,你責怪不了任何人。而且你也會錯過耶穌白白賜你那在天國中永生的禮物。

想想挪亞和他全家因為登上方舟而得救,而其他人則被從地面上抹去的事情吧。審判日時,神憤怒的洪水將比挪亞時更嚴重。對此經文已經寫得夠多夠清楚了。

現在你就在這兩條船中的一條之上。要麼你是在為自己「積蓄忿怒」,要麼你就靠着信耶穌為救主而在慈悲和恩典以及耶穌基督的愛中得安息。

你今天是在哪條船上?你想上哪條船呢?

逃離神對你罪之憤怒的道路只有一條,那就是來到他的恩典與永恆的庇護之下。「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章31節)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