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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决后 对婚姻定义的反思

最高法院裁决后 对婚姻定义的反思

周三,最高法院推翻了婚姻保护法案的第三部分,把福利扩展到了同性婚姻伴侣。

你从媒体那里听说的,并不是事实,它们说最高法院完全推翻了婚姻保护法案。其实并非如此。除了第三部分,它仍然是成立的。所以,情况本来有可能更糟。

不过,这一案件中最令人不快的地方在于,法官肯尼迪在发表多数意见时所使用的词。“伤害”,“污名”,“贬低”和“羞辱”等词汇使他的意思很清晰:不赞成同性婚姻的唯一理由是厌恶或偏见。

但肯尼迪也写道,对婚姻的规定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是各州独享的特权。并且,在对加州第8号提案的裁决中,法院并没有像在之前裁决罗伊诉韦德案那样作出一个影响到全国的决议。

因此,政治上对与婚姻的定义现在尚未决定下来,就如本周BreakPoint This Week节目中来自美国传统基金会和“捍卫自由联盟”的嘉宾们所仔细解释的那样。来BreakPoint.org听一下吧。

但是,那些决议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正如我们常常说的,政治是文化的结果。考虑到当前文化中对婚姻的定义,政治上对婚姻的定义也会很快追随潮流,除非文化中的定义受到挑战并得到复原。这是必须进行的战斗。

这场战役的中心是,婚姻作为一种文化,我们都是如何想象它的。就如我昨天在《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中所写的,美国人只能把婚姻想象成是政府对浪漫爱情的认可。甚至很多反对同性婚姻的人也在分享这一在根本上错误的定义。

自人类文化出现以来,婚姻主要是关于生养孩子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延续,而不是浪漫爱情。

另外,这种对婚姻的重新定义,其发生是因为艺术,而非论证;是因为想象力,而非辩论。如果问某个人爱是什么,不管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答案基本上都是他们在电视或电影中所看过东西的产物。男孩邂逅女孩,或另一个男孩。他们“陷入爱河”,之后发生什么呢,要么结婚要么同居,这就是那种“爱”的表达。

讽刺的是,即使是那些电影也告诉我们,那种“爱”是变幻无常的。人们不断“跳出爱河”,原因他们常常自己都无法解释。这种“爱”绝对无法承担起婚姻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所扮演的重大而基础性角色。

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婚姻在美国已经进入一个不正常轨道很长时间了。纠正这一轨迹的唯一方法是,收回对文化的想象,对婚姻的目的和功能有一个更加稳固的定义。并且朋友们,我们不缺乏这些论点,只是这些观点没有被人们所听到。

这一收回想象力的任务,主要属于在根本上塑造我们想象的中介机构:家庭和教会。两者都必须停止被排挤出它们本该在的领地。

考虑到目前婚姻的轨迹,我推测全国性的同性婚姻是可能的,但我不觉得它是必然的。法院留给了公民空间,在各州和地方层面上工作。这是好消息,她反映出最好的那种改变可能会发生:从下到上,而不是从上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