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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作出最新裁定 竭力保護改信基督徒

歐洲人權法院作出最新裁定 竭力保護改信基督徒

3 photos(圖片:路透社/Yannis Behrakis)2015年11月26日,靠近希臘小村伊多梅尼(Idomeni)的希臘與馬其頓交接處的遊行上,一名陷入困境的伊朗婦女哭泣擁抱一位把自己嘴封上的學生

歐洲最高人權法院周三裁定,拒絕伊朗改信的基督徒申請庇護,送其返回這個伊斯蘭共和國前,歐洲政府必須公正地評估他們將面臨的危險。

在瑞典FG的案件中,歐洲人權法院的大法庭裁定,送一名在瑞典改信基督教的伊朗前穆斯林男子回國前,瑞典政府必須就改信對這名男子在伊朗面臨怎樣的危險進行公正評估。

伊朗是世界上排名第九的基督徒生存狀況最糟糕國家,脫離伊斯蘭教被認為是犯罪行為,會被處死刑。

2011年,瑞典移民局在未進行公正評估危險的情況下,拒絕了這位改信者的庇護申請。歐洲法院現在要求瑞典政府覆審這名改信者的案子,充分分析改信在伊朗會給他帶來的後果。

法院表示,如果沒有進行公正評估就把這位改信者送回祖國,瑞典就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

「可悲的是,伊朗的反對改變信仰法對改信基督教者造成直接威脅,我們必須盡一切辦法確保改信者的生命權,」資深律師、捍衛自由國際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International,下面簡稱ADF國際聯盟)副主任保羅·科爾曼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我們歡迎法院的判決,考慮ADF國家聯盟的觀點,如果未進行危險評估就將申請人送回伊朗,這觸犯了申請人的生存權及免受酷刑的受保護權。」

大法庭的決定是在下級法院2014年裁定瑞典拒絕其庇護申請未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之後作出的。當時,法院認為申請者回國並不面臨真實的危險和威脅,因為伊朗當局並不知他已經改信。

「法院的第一次判決忽略了一名改信的基督徒在伊朗可能面臨的致命後果,」ADF國際自由聯盟歐洲倡導部主任羅伯特·克拉克(Robert Clarke)在一份聲明中說。

下級法院裁定後,一些人權團體包括ADF國際、禧年運動(Jubilee Campaign)和歐洲正義和法律中心(Europe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向法庭陳述意見,質疑將他送回伊朗不面臨真實危險的說法。

「如果伊朗政府確認是改信者,改信者常常或至少會遭到嚴重傷害和騷擾,被剝奪自由,騷擾不斷,最糟糕的情況是,個人可能會面臨嚴重的虐待,甚至處死,」歐洲正義和法律中心在簡短的聲明中表示。

「儘管伊朗政府表示,其法律尊重和承認的基督教社群,但伊朗的基督徒面臨系統性、全國性的迫害和歧視,」聲明繼續表示。 「如果不解決這一具體案情,ECLJ認為,遣返一位改信基督教的人回伊朗受虐待,違反了歐洲公約第3條。」

雖然基督教在伊朗面臨嚴重迫害,但家庭教會運動在該國蓬勃發展,估計那裡有45萬虔誠的基督徒。

「這不是反對伊朗」,一位知情人士3月告訴基督郵報說。 「這是一場伊朗的運動,大量的穆斯林轉向基督。」

由於伊朗宗教警察鎮壓家庭教會,並已逮捕數百名家庭教會參與者,家庭教會的禮拜必須偷偷地、悄悄地以小團體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