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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派博:对挪威连环枪杀案凶手的判决过轻

约翰·派博:对挪威连环枪杀案凶手的判决过轻

神学家约翰·派博(John Piper)称,挪威连环枪杀案凶手安德斯·布雷维克(Anders Breivik)只是被判21年有期徒刑,这“让人忍无可忍”。

“他被视为神志正常,被判入狱21年,‘在一间有三个小房间的套房内,里面配有运动设备、电视和笔记本电脑。’那就是他每杀一个人要过的100天奢侈监狱时光,合法释放的年龄可能是在53岁,”派博在周一的博文中写道。

“生命在挪威是廉价的。”

上周五,在挪威首都奥斯陆(Oslo)的一个法院,33岁的布雷维克因去年7月谋杀77人而被判刑,法庭宣称他是神志正常的。他承认引爆了一幢奥斯陆的大楼,并在于特(Utoya)岛挪威工党的年度夏季露营活动中枪杀了几十个人,他被判恐怖主义和蓄意谋杀罪。

在法庭上,这名挪威枪手为自己没能杀死更多人而向“激进民族主义者”道歉。他争论说他想停止挪威的“伊斯兰化”。

根据挪威法律,被允许的最高判刑是21年,但法庭裁定,只要他被认为是一种对社会的威胁,他就要被关在监狱。

这一判决引发了关于挪威司法体系的辩论,有人称判决太轻了。死刑1979年在挪威被废止。

派博指出C.S.刘易斯1949年一篇题为“The Humanitarian Theory of Punishment”(惩罚的人道主义理论)的文章。那位基督徒作家在文中解释说,“对待罪犯时,不带着一种去惩罚的观念,而只是带着一种矫正和威慑的观念,这会是司法的终结和暴政的温床,”就如派博改述的。

“他(刘易斯)解释,你把惩罚和一个人应当承受的分离开来时,你就把其与司法分开了;因为“赏罚的理念是惩罚和司法之间唯一的连结点,”派博称。

刘易斯是这样说的:“当我们停止考虑罪犯应该承受什么,只是考虑什么会医治他或防止别人,我们已经悄悄把他移出了司法的范围;我们没有把他作为一个人,一个权利主体来考虑,而只是一个客体,一个病人,一个‘案例’。”

对于法庭“只要布雷维克被认为是危险的,就把他关在监狱”的判决,派博评论说,“这个判决和他应该承受什么无关。这个判决是不公正的。这个判决是关于法官手中的权力,法官将决定他是否已经得到足够的‘恢复’,以及他的拘留是否适当地服务了社区。”

“这是暴政的温床。当然,有复原和威慑的一席之地。但那只是在司法的人性化影响下。”

没有正确的惩罚或司法,慈悲就不能存在,这位神学家说。

“基督教的(符合圣经的)对于犯罪之人的仁慈理念,只是存在于和司法的关系中。对犯罪行为显出仁慈, 意味着对待某人比他们所应承受的更好,”他称。“如果罪和罚的理念以及司法的理念丧失,仁慈也就不存在了。它被情绪和反复无常代替了。”

“正如刘易斯观察到的,‘慈悲的本质行为是去原谅;而原谅本质上涉及接纳者里面对于罪责感和罪与罚理念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