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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一學區向無神論組織支付4萬多美元 移除十誡紀念碑

美一學區向無神論組織支付4萬多美元 移除十誡紀念碑

有關十誡紀念碑長達一年的法律戰後,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學區向美國最大的無神論者組織支付了4萬多美金。

- (New Kensington-Arnold School District)

新肯辛頓-阿諾德學區(New Kensington-Arnold School District)和「擺脫宗教聯盟」(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簡稱FFRF)在本周早些時候達成和解協議,該學區同意從一所地方高中移走十誡命紀念碑。

學區總監約翰·帕龍(John Pallone)在《Triblive》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校區決定「採取積極行動」,「和解並同意30天內移除紀念碑」。

「根據移除紀念碑的協議,該學區的保險公司將支付16.35萬美元訴訟費,其中包括給『擺脫宗教聯盟』的4萬美元。」

這塊6英尺高的十誡紀念碑是1957年老鷹兄弟會(Fraternal Order of Eagles)捐贈的,後來一直豎立在山谷高中體育館門口附近。

2012年9月,FFRF代表當地少數居民就紀念碑提出法律訴訟。

2015年7月,美國地方法院法官特倫斯(Terrence F. McVerry)做出有利於學區的裁決,認為FFRF及其客戶未能證明紀念碑傷害到他們。

「......原告未能證明他們被迫與紀念碑有『直接、經常或不受歡迎的接觸』,」特倫斯法官寫道。

「由於原告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法庭結束審理。法院因缺乏事物管轄權,駁回原告的起訴。」

2015年12月,FFRF將此案上訴到第三巡迴上訴法庭,法官裁定去年八月的原告瑪麗·紹布(Marie Schaub)的確有起訴資格。

「像紹布這樣的社區成員可以有訴訟主體資格,只要證明與引起不舒服的對象或事件有直接、不受歡的接觸,不管這種接觸是罕見的,還是她不改變自己的行為避免接觸它,」巡迴法官帕蒂(Patty Shwartz)寫道。

FFRF在周二發表的一份聲明說,紹布及其家人「非常感謝大家幫助我們最終改正一個已經存在太久的錯誤」。

「我希望這次和解能成為教訓,提醒人們政教分離非常重要,尤其涉及到我們在公立學校的孩子時,」紹布說。

「這種宗教古蹟拆除後,將會有更友善的環境,並促進平等和中立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