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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南浸信會:同性婚姻不是一個民權問題

美南浸信會:同性婚姻不是一個民權問題

美國最大的新教宗派美南浸信會周三公開表示,反對同性戀權利積極分子把同性婚姻歸為民權問題的任何企圖。

在美南浸信會年度會議的最後一天,代表們壓倒性地採納了一個決議,譴責「將同性婚姻作為一個民權問題來合法化的努力,因為同性戀不具備資格作為一個值得特殊保護的類別,像人種和性別那樣。」

這項決議,題為「『同性婚姻』和民權修辭」('Same-Sex Marriage' and Civil Rights Rhetoric),是對奧巴馬總統個人認可同性婚姻及最近聯邦訴訟反對《婚姻保護法案》的直接回應,據決議委員會發言人稱。

「這是一項特別聲明,針對一項我們發現是盜用的修辭學運用,還有那些讀過大量歷史談論民權運動中虔誠基督徒影響的人,」凱文·史密斯(Kevin Smith)說。他是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沃森紀念浸信會」(Watson Memorial Baptist Church)的牧師,也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基督徒傳道的副教授。

5月份,奧巴馬總統在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的一次採訪中宣布,他在多年仔細考慮後,最終決定支持同性夫婦的婚姻。

司法部也爭論說,《婚姻保護法案》是違憲的。這項法案定義婚姻在一男一女之間並保護一個州不被強迫去認可其他州所批准的同性婚姻。

查理德·蘭德(Richard Land)博士,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在國會山提倡美南浸信會價值觀念。他周三說,國家在走向關於同性婚姻辯論的高潮。他指出32個州都投票確認了婚姻在一男一女之間,他預計同性婚姻在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緬因州和華盛頓也會失敗。

「現在傳統婚姻的得分是32,同性婚姻是0分,」他說。

蘭德也是基督郵報的執行編輯,他爭論說美國公眾的觀念會讓最高法院,甚至是自由的司法部,重新思考同性婚姻問題。

「如果他們確認,大多數美國人反對同性婚姻,我認為他們會很謹慎,試着不再重犯法院在羅訴韋德案上犯下的那種錯誤,並且塞住美國人們的口,」蘭德說。

「我認為美國最大的新教宗派澄清對這個問題的觀點,澄清他們對利用民權修辭來為同性婚姻爭論的企圖感到憤怒,是十分重要的。」

雖然美南浸信會教友反對同性婚姻是一個民權問題,但他們想表達自己對那些捲入同性戀生活方式的人們的愛。包含8個段落的決議呼籲那些隸屬於宗派的人們站起來反對「對同性戀者的過度抨擊」,並且去參與針對同性戀的有同情心的救贖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