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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南浸信會領袖:基督徒應儘早成為「可嫁/娶」的人

美南浸信會領袖:基督徒應儘早成為「可嫁/娶」的人

美國最大新教教派五旬節派的一位牧師、倫理學家說,基督徒情侶應儘早結婚。

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政策學習部的主任安德魯·沃克(Andrew Walker),和田納西州費爾維教會(Fairview)的高級牧師的主任牧師喬恩·阿金(Jon Akin),在本周初的浸信會通訊(Baptist Press)上就這一問題展開了討論。他們說,雖不提倡具體的結婚年齡,而人們所遇到的情況也各不相同,但年輕人還是應該儘早婚姻。

「我們確實不提倡具體的年齡,相反,我們認為,年輕人應該讓自己儘早『可嫁/娶』,」沃克和阿金說。

「他們需要反對無限延長青春期的文化,並更迅速地走向成熟,這樣他們才能比全國平均水平更快地準備好結婚。」

沃克和阿金還指出,「鼓勵在12-13歲就達到性成熟的年輕男女等15年後才結婚並依然保持純潔,是不切實際也沒什麼幫助的。」

「最終,會有美南浸信會的成員同意或不同意我們的看法,而這會影響我們教派的大小和人數。即使是我們自己教會的一些人也不認同我們,」沃克和阿金繼續說。

「一對情侶準備何時結婚的問題,是一個需要智慧的問題,考慮結婚的雙方也需要有洞察力。理想情況下,當地教會會以一種在聖約保證下反映福音的方式參與其中,以塑造並影響當事人。」

沃克和阿金的專欄正是針對當代美國大齡青年或不結婚或在等待着結婚的情況而寫的。

據2011年12月皮尤研究機構所作的調查,「2010年,18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只有一半人已婚,而在1960年這一數字為72%。」

「這種下降在年輕人當中特別值得注意:2010年18歲至29歲的年輕人中只有20%的人已婚,1960年的這一數字是59%,」皮尤的調查稱。

「2011年的平均初婚年齡,男性是28.7歲,女性是26.5歲。這意味着,有一半的男人直到29歲左右才結婚,而有一半的女性不到27歲就不進入婚姻。」

國家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Family and Marriage Research)的主任文迪·曼寧(Wendy D. Manning)告訴基督郵報,有許多因素促成了這一趨勢。

「其中一個原因是,婚姻對於經濟的要求提高了,許多情侶都在等待,希望進入婚姻之前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曼寧說。

「第二個原因是,有一些人『害怕離婚』,有些情侶可能會等待更長的時間,以確保他們正在完善自己所選擇的婚姻伴侶。第三,許多人婚前同居(超過3/4的情侶婚前同居)。許多年輕的成年人同居,然後等着結婚。」

最近幾年倡導儘早結婚的美南浸信會倫理學家不僅有沃克和阿金。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阿爾伯特·莫勒(Albert Mohler)也提出年輕人要儘早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