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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州書記員拒絕給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被判入獄

肯德基州書記員拒絕給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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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州一個的縣書記員被判藐視法庭入獄,因其宗教信仰異意,拒絕給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

金·戴維斯(Kim Davis),羅文縣書記員因拒絕發放結婚證,獲得了全國性的關注。周四,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戴維·邦寧(David Bunning)判其藐視法庭。

邦寧選擇判其入獄服刑,而不是罰款,因為他相信如果判其交納罰款,戴維斯不會遵守他的命令,戴維斯每年收入為8萬美元,據《今日美國》(USA Today)報道。

邦寧補充說,一旦戴維斯同意遵守法庭命令,繼續發放結婚證,就可以被獲釋出獄。

大約100名抗議者代表婚姻定義辯論的雙方,擁擠着聚集在亞什蘭法院外。

2015?4?28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5的投票裁定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稱州一級的同性婚姻禁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奧貝格費爾是超過一年的司法裁定的結果,推翻了四個州全民公投通過的憲法修正案。

最高法院裁決後,全國各地的許多縣書記員要麼拒絕給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要麼辭職。

今年7月,戴維斯拒絕遵守肯塔基州東區美國地方法院的命令,該命令要求她給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

在針對她採取法律行動的申訴過程中,戴維斯最終被允許維持該決定,直到周一過期。上訴美國最高法院的努力以失敗告終。

「發放結婚證與神對婚姻的定義相衝突,我的名字也會簽署在結婚證上,這違背我的良心,」戴維斯周二表示。

「對我來說,這不是個輕鬆的問題。這是關於天堂或地獄的決定。對我來說,這是順服的決定。我對任何人都沒有敵意,也沒有心懷惡意。對我來說,這絕不是個同性戀的問題。這是關乎婚姻和神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