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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與無神論者對峙法庭 為效忠宣誓中含神而辯護

高中生與無神論者對峙法庭 為效忠宣誓中含神而辯護

2014?9?26

新澤西州一家法院周三聽取了無神論者團體的申訴,他們表示公立學校學生家長抱怨效忠誓詞中出現「上帝之下」(Under God)這個詞語,從而提起訴訟要求刪除效忠誓詞中的這個詞語。

孟莫斯郡高等法院(Monmouth County Superior Court)的法官戴維·鮑曼(David Bauman)聽取了無神論者團體訴訟的申請,該申請由代表新澤西州高中生薩曼莎·瓊斯(Samantha Jones)的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the 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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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美國人道主義協會(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法律部門代表家長就這個詞語在新澤西州高等法院對馬塔萬阿伯丁學區和學區監督戴維·M·希利(David M. Healy)提起訴訟。

美國人道主義協會阿比格納尼地區人文主義法律中心(Appignani Humanist Legal Center)的法律主任大衛·尼歐斯(David Niose)在4月份表示,「公立學校不應該搞演習以告訴學生愛國主義植根於信仰上帝;這種日常活動將無神論者和人道主義的孩子作為二等公民,助長了反無神論者的偏見。」

布萊克伍德高地地區高中(Highland Regional High School)高三學生薩曼莎·瓊斯(Samantha Jones)和家人正式對美國人道主義協會提出的訴訟給予了回應。

瓊斯說,「我從學前班就開始背誦這個效忠誓言,對於我來說,『上帝掌管的國家』總結了我們偉大國家的所有歷史和價值觀。我認為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需要了解這些權利,政府不能剝奪我擁有的權利。每個學生都不應該因為某些人不同意永恆的美國價值觀就保持沉默。」

「上帝之下」這個詞語在1954年就已經加入效忠誓言,現在一些世俗團體認為,這種做法違反了憲法而經常提出訴訟。

貝克特基金(Becket Fund)的法律顧問戴安娜·富爾姆( Diana Verm)告訴基督郵報說,「法官似乎已經已經準備了集中精力解決這個案子,並且他熟悉案件雙方的辯論點。」

她補充說,「他對雙方提問都很透徹,結果很難預測,但我們有信心,他會肯定其他法院對這個案件做出的決定並信守諾言。」

尼歐斯在接受基督郵報採訪時稱,聽證會非常順利,但他不能確定法官解決案件的具體時間。

尼歐斯在馬薩諸塞州的團隊最近接到類似訴訟,他們現在只好訴諸於國家最高法院進行駁訴,他說,「這個案件走勢很順利,法官聽取辯論一個多小時,很清楚案件中的主要問題所在,並且在口頭申辯過程中也提出了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