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当前页面: 观点与评论 |
如果神已经赦免了我们,我们还应请求他的赦免吗?

如果神已经赦免了我们,我们还应请求他的赦免吗?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基督邮报或其编辑的意见。)

我听到有些人说,基督徒不需要常常向神认罪或寻求神的赦免。他们认为因为我们从相信的那一刻开始,已经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罪中被洗净,所以不需要请求额外的宽恕。

我很明白这些人的观点所在。当我们被称义时已得到了完全的赦免,不是吗?如果在我们将自己的信仰放在神子那一刻时,神已经将他完全的赦免恩赐给我们了,那再来请求他来赦免已经被赦免的罪,似乎不合乎逻辑啊。

那我们又如何看待耶稣要我们天天请求神“赦免我们的罪”(路加福音11章4节)呢?

我们又如何看待像大卫王那样的人呢,他因为未能认罪而被神管教,然后信仰获得重生?看吧,在认罪并获得神的宽恕之前,大卫遭遇多大痛苦: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细拉〕
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
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
你就赦免我的罪恶。〔细拉〕——诗篇32章3-5节

这似乎是我们在圣经里发现的众多矛盾之一。神是不是已经原谅了那些他所预定、呼召并称义的人(罗马书8章29-30节),原谅了他们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过犯呢? 是的!承认基督、背负十架的信徒是不是也应该继续认罪,寻求神的宽恕呢?是的!

这样的话,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在每次我们犯罪的时候都重新再”得救“一次呢?绝非如此!一位基督徒恳求宽恕并非请求称义。神已经完成了。然而,正如耶稣说的那样,那些已经“洗过澡”的人,是“全身就干净了”,但依然需要“把脚一洗”(约翰福音13章10节)。

如果我们认识基督、爱基督,那我们的灵魂就已经在福音让人称义的水中洁净了。但我们属灵的“脚”,仍然一直接触着这世界的污秽,依然需要定时清洁。即便我们犯罪,作为重生的信徒,这并不会让我们所得的救赎失效,但这些罪依然伤害着我们与神的关系。除非我们以神全新的宽恕之爱来修复这种伤害,否则我们依然会在痛苦中呻吟,如同大卫王在未能认罪、寻求赦免时那样。

基督徒继续认罪、寻求宽恕,这并非是为了获得拯救,而是要在神面前保持清洁的良心,维持与神的关系。靠着耶稣的牺牲,我们已经永得完全(参见希伯来书10章14节)。但此时此刻,当我们等候我们所追求那种完全得以充分、荣耀的实现时,我们每天都需要属于基督那种洗脚、洗心的宽恕。

(翻译: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