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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医生帮助病患安乐死,这合适吗?

基督徒医生帮助病患安乐死,这合适吗?

• (John Piper) Advance 13 2013?3?19

基督徒医生帮助病患安乐死,这合适吗?神学家约翰·派博(John Piper)牧师本周在DesiringGod.org的播客中谈到了这个颇有争议问题,列出七项原则帮助帮助基督徒医生应对此事。

1,基督徒的行为应该由其信念而不是法律支配。

派博说,“作为基督徒我们要顺服法律,但前提是这不违背明确的圣经信仰”,并接着说,有关医生帮助人自杀的任何法律不应该指导基督徒医生的意愿。

2,神要求我们顺从他,即使我们无法看到这带来的全部果效。

派博解释说,虽然神对于他的命令会给出一些原因,但通常情况下这些原因是在信徒采取顺服的行为后的几年,甚至几十年才会显现出来。

“有时神命令我们做一些事情,但只有在过了很久之后,世界才会看到顺服神,或者如果我们顺服神会产生多么积极的影响。”

3,旧约和新约都命令基督徒不可杀人

派博解释说,不可杀人是“不应该伤害无辜人的性命(参见罗马书13章9节)”。

派博解释说,圣经中19次提到不可流无辜人的血,总结起来就是“不要杀害一个无辜者的生命”。

4,生命是神的赐予。

这位牧师说,“......他[神]拥有[生命],按照他的愿意使用,并有权利在任何时候按照他的意愿收回它,没有错,这是他特权”。

派博引用申命记32章39节:“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

他补充说,人的生命是唯独神才能创造的奇迹,只有他有权利能够拿走。 “至于医疗用品方面,我认为这是明显的,神的权利在这里受到威胁,我们怎敢触犯只属于他的权利。”

5,自古以来,医生都是生命支持者而不是剥夺者。

这位神学家援引古老的希波克拉底氏誓言,医生承诺不使用他们的“非凡能力”伤害他人性命。派博提到誓词说,“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予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不与之。”

6,医生有权利最大减轻病人的疼痛。

“一些情况中,病人的痛苦无法用言语描述,”派博说。 “医生使用他们拥有的任何药品,而且病人也愿意使用,减少病人的痛苦,这是关心和正确之举。”

7,圣经并未视苦难为最糟糕的事。

派博解释说,神有时“为着良善、智慧和爱的目的”使用苦难,因此苦难永远不会变为邪恶,不应该合理化对神的不顺服,如不可杀人。”

解释这七项原则后,派博承认这个问题中有许多模糊的部分。 “杀人以及未过度维持生命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是的,我承认这一点。我是说有些时候,应该顺其自然。很显然,死亡降临到我们所有人。这一定会来。只是在如今拥有精湛医疗技术的现代,很难辨别那个时候。 ”

这位牧师接着说,“我的结论是,我们没有权利帮助病人结束生命,或有我们自己没有权利决定。把这样的事情交在我们手中的法律是恶的,不应该强迫基督徒医生做违背自己信仰的事,即使这个过程中他们会失去工作。涉及结束生命的决定,何为恰当的生命支持,或何为阻碍合适自然的死亡,这些都非常模糊,做出这些决定仍然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