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性行為時,你的靈魂會去哪裡?
性行為不僅僅關乎肉體,也和你的靈魂有密切關係。你可能已經知道了這點,是嗎?至少你的靈魂里對此有種模糊的概念。
兩人的肉體發生性關係時,他們的靈魂也結合在了一起。為什麼會這樣?簡單來說,神創造了性,並非我們創造了性。如果你只有肉體,沒有靈魂,那麼性只會是生理上的。請記住:「你的靈魂是不朽的,永遠不會不存在,不管你對你的身體做了什麼。」所以,我們不能在性行為的界定方面對神發號施令。那是他的呼召,只是他的。
你肯定聽到過這句話,「有錢人來制定規則。」地上的運作方式常常是如此,但我有要給你的另一句話。「創造人的肉體和靈魂的那位來設定性行為的對錯界線。」我在講的是一種宇宙性的行為準則,這不是基於你強烈的性慾望,而是基於神權威性的話語。
性關係是對是錯,和個人的偏好沒有關係。一切只是和創造主如何定義性以及他在創造性時設定的標準有關。每當人類試圖放低神的標準,無視神的命令,那麼他的靈魂會比身體更受苦。這是個事實,不是因為我說什麼或者你說什麼,只是因為神在《聖經》中清晰說明了有關性行為的問題。
性行為現在就在世界上很多人中間發生。兩個人進行性行為時,肉體明顯在一個特定的地理位置,是人眼可見的。而另一方面,他們兩人的靈魂在一個不可見的「地方」。
那麼在性行為發生時,靈魂去了哪裡呢?實際上,靈魂只能去3個地方,只有3個。當他們的身體在一個可見的地理位置上結合,他們的靈魂在一個不可見的地方結合。而那個地方,就好像是真實存在一樣。
兩人的靈魂可以去的第1個地方,也就是神設計在性行為發生時讓靈魂去的地方,《聖經》稱之為「婚床」(the marriage bed)。這個地方是已婚的一男一女在發生性行為時去的,不管他們是否真的在臥室。「婚床」是他們的靈魂互相連結的地方。這是一種屬靈上的結合,是婚姻帶來的眾多祝福之一。
神的話語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13:4)這是你的靈魂可以享受「安全的性」的唯一方法。這也是神認可並選擇去祝福的唯一一個地方。除此之外的其他2個地方會帶來咒詛,而不是祝福。
發生性關係時,很多靈魂所在的第2個地方,或者說屬靈上的位置,是「教會」。對,就是說神的聖殿。我不是在講一幢教會建築。《新約》中從未使用「教會」一詞來形容一幢建築。過去2000年間,「教會」一直指的是基督徒的身體和靈魂。「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3:16)
我鼓勵你記住這個畫面。想象你自己就在教會禮拜堂里進行性行為,就在牧師把神的話語傳講給人們的地方。記住這個畫面,因為在神的眼中,當一個重生的人在婚姻之外進行性行為時,這兩人的靈魂就是在「教會」里結合,也就是神所在的地方。
每位基督徒每天24小時、每周7天「在教會裡」。你從未離開過教會。你的身體從未停止成為聖靈的殿。作為一位信徒,你所做的每件事都是「在教會裡」做的。作為基督徒,你曾在教會建築內進行過不道德的性行為嗎?我猜你不會這麼厚顏無恥。而不管一名信徒在哪裡進行這一行為,他的身體雖然在某個地方,但他的靈魂就是在神面前,「在教會裡」。
《聖經》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8-30)在教會裡面犯行淫的罪,這沒有什麼可光彩的。
我們現在看了2個當人們發生性行為時靈魂結合的地方--「婚床」和「教會」,接下來我們看看第3個。
耶穌清楚地說,引到來生只有2條道路,一條是去天堂的窄路,一條是去地獄的寬路。(見《太》7:13,14)地獄被我們的主描述為「火是不滅的」。(《可》9:48)它可能就像是地上的火,或者要遠遠糟糕得多。不管如何,想象一個不認識耶穌的人在走向地獄的路上。他每天在一座火山邊上生活,繞着它轉,懸掛在上面,超一點就要永遠進去了。
現在想象一下,這位不信者有一張床,就在那座火山邊緣。每當那位不信者進行性行為,他或她就快要掉進那座火山裡了。這是進行性行為時兩人的靈魂可以見面的第3個地方。當兩個不認識基督的人進行性行為,這就是他們的「床」,它懸掛在火山的邊緣。
「人若懷裡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罰。」(《箴》6:27-29)
順便提一下,即使兩名不信者是已婚夫婦,他們在進行性行為時還是在火山邊緣。你可能會說,「他們結婚了啊。我認為那是神希望的。他們在婚姻之內發生性關係,沒有犯罪,不是嗎?」在那種情況下,他們有一個更大的罪,勝過他們婚姻內的性關係。就是不信的罪。可以說,就是那個罪讓一個人的靈魂生活在一座火山的邊緣。生活中沒有基督,即使婚姻內的性關係也不能拯救你或你配偶的靈魂。耶穌是能夠拯救我們脫離罪並帶我們去天堂的唯一一位。
所以,靈魂有3個可以進行性行為的地方。第1個是美好、神聖和神所喜悅的,就是「婚床」,並且這是神的計劃。第2個是可恥的,信徒在婚姻之外進行性行為,就是在神的教會裡犯行淫的罪。第3個,很多靈魂由於不相信基督是他們的救主而在火山邊上發生性行為。
沒有第4個地方了。每個人都有靈魂,每個進行性行為的人在這3個地方的其中1個那樣做。當此生結束,性也就結束了。《聖經》中從來沒有說過我們會在天堂進行性行為。實際上,我們在天堂的體驗要遠遠超過我們在地上所體驗的任何事情。只是因為神創造了性,不意味着他就沒有創造某種讓他的孩子們可以享受的更好的事情。
天堂中的喜樂和交流會遠遠超過任何在地上的性體驗。我建議你在這點上選擇相信你的創造者,還有他的話語的其他任何部分。除非你認為在像性、婚姻和永生這些事情上,你比神更聰明。
以後你進行性行為的時候,你最好明智地想象一下,你的靈魂在性體驗中會去哪裡。如果你們是基督徒夫妻,想象你自己在「婚床」上;如果你是信徒卻計劃在性方面犯罪,你可能會在教會裡;或者如果你還沒有接受基督作為救主,你會在一座火山邊上。人們常常花很多時間布置發生親密關係時的外在環境。但多少人意識到了他們發生性行為時屬靈的環境呢?神為那些真正想要進行「安全性行為」的人提供「屬靈上的保護」。
換言之,在還不清楚你的靈魂會在性體驗中去哪裡時,不要隨便和某人發生關係。你不需要為了在性上滿足而犧牲你的靈魂。讓你的性慾望降服於基督,還有你的整顆心。並且相信他為你所有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你會逃離地獄之火併得救,生活在天堂的樂園裡。
在「婚床」中的「安全的性」,讓你可以進入通往永生的安全的道路。主把性看得很認真,因為他把我們的身體看得很認真。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力勸信徒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甚至有很多不信者,如果他們誠實的話,他們會承認,他們在通過性行為尋找一種屬靈上的高潮,而不僅僅是肉體的快樂。你知道為什麼他們會有那樣的感覺嗎?因為神設計我們的身體,在其進行屬靈上的敬拜時,來顯出神的榮耀。身體和靈魂不是完全分離的,是互相纏繞在一起的,在這個神稱之為「你」的人裡面。
最後一點,不要陷入性行為只是關乎肉體的謊言。你的心可能總是告訴你,性行為是和屬靈有密切關係的,但你可能會害怕去承認這點。嗨,你是人類,所以我們常常害怕一些我們不理解的事情。
我們很容易把我們的頭和靈魂埋在沙土裡,只是做感覺良好的事情。不幸的是,生活中有很多感覺良好的事情,後果卻很可怕。總而言之,你可以屈從於你的感覺,也可以讓你的感覺屈從於主。不管你選擇什麼,你的靈魂在掛在天平上。我打賭你永遠不會為了性而出賣你的身體,你會為了性而出賣你的靈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