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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存在:耶穌的證據(第三部分)

神的存在:耶穌的證據(第三部分)

「所以,你在這裡只有這麼一個問題,基督要麼就是他說他所是的那一位,彌賽亞,或者他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跟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一樣。我這可不是開玩笑。但要認為半個地球的全部文明進程可能因為一個瘋子而改天換地、地覆天翻,那對我來說,這想法才是太不着邊際了。」——博諾 (Bono),U2樂隊主唱,著名活動家

耶穌這人存在有什麼證據呢?他宣稱自己是誰?本文是我論述神之存在三篇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

我寫這系列文章是作為對基督郵報關於2021年美國世界觀概覽的一文的回應,該研究調查了四代人的哲學生活。基督郵報記者莉亞·瑪麗安·柯萊特(Leah MarieAnn Klett)報導說:「研究人員發現,在最近的其他幾代人中,千禧一代在切斷與傳統基督教觀點和標準型聖經教導的聯繫方面走得更遠。」文中還有來自青年歸主協會(Youth for Christ)新任總裁、首席執行官雅各布·布蘭德(Jacob Bland)充滿希望的回應,他告訴基督郵報:

「儘管今天的年輕人面臨着各種挑戰,但他依然樂觀展望未來。他說:『今天的青少年正面臨着前所未有的危機,但往往在黑暗中,光才是最耀眼的。進入讓人成為門徒的關係時,你向孩子介紹一種可能他們從未考慮過的、無條件的愛,是向他們展示耶穌所示範的善和愛——這裡面有很多希望。』」

我贊同布蘭德。就基督這人而言,神選擇不使用他強大的能力來戰勝或者奴役我們。如果我們被強迫愛他,那就不是愛。

歸根結底,最大的問題依舊是:耶穌是神道成肉身嗎?

聖經在約翰福音1章14節里說,神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能夠看到神的榮光。在希伯來書1章3節里,我們知道: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在被指控褻瀆神而受到審判時,耶穌站在大祭司面前,大祭司問他:「你是基督嗎?你是最當受稱頌者的兒子嗎?」馬可福音14章62節里,他如實回答:

「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

雖然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這種說法要麼是真的,要麼是假的。當有人提出這樣的說法,你真的沒有其他立場可以採取。

如果不是真的,如果耶穌不是肉身的神,那麼,我們該怎麼看待他呢?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位過着如此非凡生活的歷史人物呢?歷史清楚地表明他不是一個神話中的人物。他只是一個偉大的道德導師嗎?他是一個魔術師嗎?他是一個幻術師嗎?

另一方面,如果他是基督、彌賽亞、神的兒子,這意味着什麼?這將意味着一切。這意味着他進入世界將是歷史的轉折點。這意味着他關於生命、死亡和永恆的教導將是真實的。

法國記者米奇卡·阿塞亞(Michka Assayas)對搖滾樂隊U2的搖滾巨星博諾(Bono)進行過一系列精彩的採訪。博諾是一個相當受歡迎的人物,經常出現在新聞中。此外,他還是一個基督徒,這似乎讓媒體感到困惑。在這次採訪中,阿塞亞向博諾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基督在世界偉大的思想家中擁有一席之地。但是『上帝之子』——這是不是有點不着邊際?」

博諾如何回應?

「不,對我來說,這並非不着邊際。你看,世俗世界對基督故事的反應總是這樣。他是一個先知,顯然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人,沿着其他偉大先知的思路還有很多話要說,不管是以賽亞、穆罕默德、佛陀還是孔子,但實際上基督不允許你這樣做。他不讓你就這麼泛泛而過。

基督說:『不,我不是說我是一個先知。我是說我是彌賽亞。我是說我是道成肉身的神。』

而人們說:『不,不,就當個先知吧。我們能接受一個先知。你有些古怪。我們見識過吃蝗蟲和野蜜的施洗約翰,我們能接受。請不要用彌賽亞這個詞。因為,你懂的,否則我們就會釘你十字架。』

而他卻說:『不,不,我知道你們期待我帶着軍隊回來,讓你們從這些麻煩中解放出來,但事實上,我是彌賽亞。』

此時,所有人都地頭私語,說,『噢,神吶,他打算一直這麼說。』

所以,你在這裡只有這麼一個問題,基督要麼就是他說他所是的那一位,彌賽亞,或者他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跟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一樣。我這可不是開玩笑。

但要認為半個地球的全部文明進程可能因為一個瘋子而命運改變、地覆天翻……」

然後博諾看着採訪者,說:

「那對我來說,這想法才是太不着邊際了。」

路易斯(C.S. Lewis)表達過類似的意思。

「我在這裡想要防止有人說出人們經常說關於耶穌那種真正的蠢話:『我準備接受耶穌是一個偉大的道德導師,但我不接受他自稱是上帝。』這是我們絕不能說的一件事。一個人如果只是一個人,說了耶穌所說的那種話,就不會是一個偉大的道德導師。他要麼是個瘋子,與說自己是水煮蛋的人一個級別的瘋子,要麼就是地獄的魔鬼。你必須做出選擇。這個人要麼是上帝的兒子,要麼是一個瘋子,要麼是更糟糕的東西。你們可以把他當作傻瓜關起來,你們可以向他吐口水,把他當作魔鬼殺死;或者你們可以拜倒在他腳下,稱他為主和上帝。但是,我們不要帶着任何關於他是一個偉大的人類教師的傲慢的廢話來。他沒有給我們留下這個機會。他並不打算這樣做。」

在另一篇文章里,路易斯說:

「我們可以順便指出,他從未被視為一個單純的道德導師。他沒有對任何實際見到他的人產生這種影響。」

換句話說,在耶穌的時代,沒有人會對自己說:「哇,真是個好老師」。

路易斯繼續說:

「他主要產生三種效果。仇恨,恐懼,或崇拜。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人們表達了溫和的贊同」。

要麼他們恨他,他們被他嚇壞了,因為他做了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要麼他們崇拜他。他們承認他是神。

然後路易斯說,結論就是,你有兩個選擇。

「你要麼接受,要麼拒絕這個故事」。

在生活中做決定時,一個明智的人將審視與該問題有關的所有因素和證據,然後做出決定。通常情況下,這是一個信仰的決定,特別是在沒有科學確定性來支持你選擇的情況下。

要對耶穌和他的信息做出決定,必須考慮歷史證據,並根據證據的強度做出決定。如果我進入法庭,我會列出四個關鍵點來證明基督是神的兒子。

要進一步了解我所說的基督的證據,我邀請你閱讀我的Reflections on the Existence of God(暫譯為「關於上帝存在的思考」)一書。該書以短文的形式列出了現有的許多證明上帝存在的證據。我們應該探究利用所提供的證據,並利用它來做出合理的結論。你會發現,隨着證據的積累,它使我們能夠得出關於上帝的自信結論。他是誰。而且,他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