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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团体要求调查在课堂上使用复活节图片的教师

无神论团体要求调查在课堂上使用复活节图片的教师

阿拉巴马州劳伦斯县的莫尔顿小学。 | (图片:Screenshot: Google Maps)

一个为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辩护的法律团体呼吁对阿拉巴马州的一名教师进行调查,因为该教师在教案中加入了一张附有经文和耶稣画像的涂色图片。

7月21日,威斯康星州非营利组织“摆脱宗教基金会”(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简称FFRF)致函劳伦斯县学校校长乔恩·布雷特·史密斯,对该县莫尔顿小学一年级教师“向学生讲授耶稣基督和复活,并向学生提供宗教涂色卡片带回家“表示关注”。

这张涂色书页上有耶稣基督的画像和“耶稣复活了”的字样,并提到了《圣经》中马可福音16章6节讨论耶稣复活的经文。

FFRF給史密斯的信是在一位关心此事的家长投诉后发出的,这位家长坚持认为,这页涂色画像“没有包括在班级的课程中”。

FFRF员工律师克里斯托(Christopher Line)说,这封信的目的是“要求学区立即调查并确保[该教师]和学区的任何其他教师,不再向学生教授宗教课程,分发宗教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向学生灌输特定的宗教信仰。”

“学区必须确定其雇员中没有人通过布置宗教作业、教授宗教知识或宣传其个人宗教信仰,非法和不适当地向学生灌输宗教事务,”他接着说,“我们要求该区立即调查这一情况,并确保[该教师]完全遵守政教分离条款,停止侵犯她的学生和家长的权利”。

克里斯托指示史密斯:“请以书面形式答复,概述学区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纠正这一严重违反宪法的行为,以便我们能够通知我们的投诉人”。他还坚持认为,“当学区以官方身份对教师向学生教授的内容进行管制,这并不违反教师的言论自由权”。

信中引用了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爱德华兹诉阿贵拉德(Edwards v. Aguillard)一案,认为“家庭委托公立学校教育他们的孩子,他们相信课堂不会被故意用来宣传可能与学生和他或她的家庭的私人信仰相冲突的宗教观点。”

克里斯托坚持认为,“以复活节这一宗教节日为借口,在公立学校教授宗教课程是违反宪法的……如果该区对[该教师]课堂上公开的改变信仰行为视而不见,它就成了严重违反宪法和信任。”

史密斯则辩称,这位老师没有做错什么。在给迪凯特日报的一份声明中,史密斯说:“从我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进行调查”,因为该教师是“按照学习课程进行教学”。

史密斯说:“阿拉巴马州的每一位教师都有责任彻底教授学习课程”,“这包括在一年级学习课程的两个目标中。”

阿拉巴马州一年级社会研究课程的第11个学习目标指出,学生将“确定当地社区和州内各种文化的传统和贡献”。这种“传统和贡献”的具体例子包括宽扎节(一年一度的庆祝非裔美国人文化的节日)、圣诞节、光明节、国庆节和五月节。

提到目标11,史密斯说:“如果圣诞节、光明节和宽扎节在其中,那么复活节也在其中。”

一年级社会研究课程中的第12个目标称,学生将“比较社会群体的共同和独特特征,包括年龄、宗教信仰、种族、残疾人和两性平等。”

史密斯强调,“第12个目标谈到了宗教信仰”,他认为复活节是宗教信仰的一个方面,“我们的学习课程肯定会涉及到。我们要确保课堂讨论是基于学习课程的。我们教的是国家批准的内容。”

FFRF拒绝将复活节与圣诞节相提并论,称圣诞节是“一个具有异教渊源的全国性节日,具有季节性和世俗性”,而复活节是“庆祝基督教人物的所谓复活”,“不是一个联邦假日”。

FFRF官员认为,该教师的行为超出了学习课程的范围。

“公立学校的存在是为了教育,而不是为了灌输,”FFRF联合主席安妮·劳里·盖勒在一份声明中断言。“学区必须采取行动,停止对5、6岁学生的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