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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情侶可不可以「親密接觸」?

基督徒情侶可不可以「親密接觸」?

經常有基督徒在論壇上問,基督徒情侶之間能不能「親密接觸」,像親吻、愛撫等。美國有電視節目就專門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對於正在約會的基督徒來說,是否可以「親密接觸」,如果可以的話,那親密到什麼程度合適?

雖然很多基督徒知道婚前不能有性行為這一事實,相信這是神所厭惡的不聖潔的行為;然而有些人會問,如果只是偶爾的接吻或擁抱可不可以呢?或只限於比較禮貌的親密呢?

有的人就此問題認為,這可以根據當地的習俗而定,不必作硬性規定;並指出,聖經新約中以親嘴接待客人是很常見的禮節。「但保羅強調的前提是,彼此務要聖潔,」有基督徒就此觀點回應到。

還有基督徒持守這樣的觀點,認為「親密的接觸」只是一種生理或心理的欲望,是應該避免的事,因為人一旦有了這樣的接觸,就意味着要彼此委身,直到終生了,若是因為某種原因,彼此又分開,那麼以前「親密的接觸」就算是「淫亂」了。

而許多牧師和基督徒諮詢師已經強烈建議,一對基督徒情侶在婚前不應超越牽手、擁抱和輕吻的親密範疇,因為撒旦就是通過這些行為來誘惑人進一步去犯罪,所以最好避免。

近日,一個信仰問答網站gotquestions.org也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表述,稱任何不道德性行為的「暗示」對於基督徒來說都是不恰當的。並舉出以弗所書5:3經文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該網站進一步解釋說,聖經沒有給我們列出那種「暗示」的標準,也沒有告訴我們對於婚前約會的情侶來說,什麼程度的身體接觸是被允許的。

「然而,聖經沒有明確提到這個問題並不意味着神允許婚前性行為。本質上來看,愛撫是為了準備進入性活動而被設計的。所以,愛撫應當只限於已婚夫婦,任何被認為是愛撫的行為都應當避免,直到兩個人進入婚姻。」

該網站還建議,不論怎樣的舉動,如果你對它有任何懷疑「是否適合一對未婚情侶?」它都應該被避免。

「任何的性行為以及性前的行為都僅限於已婚夫婦之間。未婚情侶應避免任何誘惑他們發生性行為的舉動,那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該網站堅持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