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格理牧師:如何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翰一書1章3節)
假如你目睹了一場交通事故,之後警察向你詢問情況,這個時候別人會期待你陳述事實。你不能美化你的見證,或者讓看到的事實變得更加娛樂化或者更有趣,你也不能改編成你自己的特定的觀點,你只是簡單的告訴警察你看到了什麼。
使徒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他們來了,保羅就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 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 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使徒行傳20章18-20節)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要為我們所看到的作見證。使徒約翰寫到:“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翰一書1章3節)
在我看來,如果你像你應該做的那樣與神同行,如果你花時間來讀神的話語,如果你的屬靈在成長,那麼你就是一個見證。你的見證會從一個充滿基督的生命中滿溢出來。
但如果你發現讓你自己去對別人宣講耶穌基督是件很難的事情,那麼在我看來這是沒有道理的。作為一名基督的跟從者,那應該從你的生命中流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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