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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西法尼亚州立法机关宣告2012年为“圣经年”

宾西法尼亚州立法机关宣告2012年为“圣经年”

上周早些时候,美国宾西法尼亚州众议院全票通过一项决议,宣告2012年为“圣经年”(Year of the Bible)。

在名为“H.R. 535”的决议中,宾西法尼亚州众议院宣告“2012年作为宾西法尼亚州的‘圣经年’,不仅是为纪念《圣经》对于我们联邦和国家形成的影响,同时也承认了必须在全美范围内学习和应用《圣经》中教导的需要。”

“任何一年或者每一年都是确认《圣经》价值的好选择,”州众议员杰里·斯特恩(Jerry Stern)在接受基督邮报采访时说,他也是该决议的其中一名提案人。

关于该决议的制定是否违反了政教分离原则的问题,斯特恩说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只是适用于国会。“我们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非常清晰:‘国会不应该就宗教的建立制定法律,或者禁止宗教中的自由操练,’”斯特恩说。“我们的宪法没有提到一种分离的原则”。

虽然一些人为宾西法尼亚州众议院的决议庆祝,而另一些人却不喜欢这个决议。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公民自由联盟”立法总监安德鲁·胡佛(Andrew Hoover)告诉基督邮报,他觉得这个决议实质上是排斥性的。“整个2011年,州众议院通过了一些对少数族群宣告敌意的法令,”胡佛说。“随着这个决议,宗教少数族群会被告知,‘你们是不受欢迎的。’”

据胡佛称,这次会议之初,州政府批准了另外一个题为“钦定版圣经遗产月”的决议。

虽然如此,胡佛说他还是更喜欢这个决议,比起其他努力,比如一个未通过的法令“纳税人--资助私立学校教育券”。“从宏观计划的角度,众议院通过不具约束性的‘圣经年’决议比通过一个教育券计划好,因为那会耗尽对公立学校的资助,”胡佛说。

“我们的国家建立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价值观之上,”斯特恩议长说。“因为这个基础,所有其他宗教可以操练他们的信仰或者没有任何信仰。”

这不是第一次一个美国的立法机关宣告“圣经年”。1983年,罗纳德·里根总统发布了一个公告宣布那一年为“圣经年”以回应国会通过的一个决议。里根说:“在把美国塑造成一个与众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的诸多影响因素中,没有一个能比《圣经》更基础、更持久。”

“我鼓励所有公民,每个人有自己的方式,重新考查和重新去发现其无价和永恒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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