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立法機構考慮規定「性取向轉化療法」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正在修訂一項法案,旨在讓醫生為同性戀客戶提供性取向轉化療法變得更難。如果獲得通過,它將會是美國第一部規範這一實踐的法案。
參議院第1127號法案由議員劉雲平(Ted Lieu)在2月份提出,這一法案將會禁止對任何18歲以下的人實施性取向轉化療法,並要求成年人在進行治療之前簽署知情合同書。
“任何情況下,未滿18周歲的病人都不得進行性取向轉化療法,不論病人的父母、監護人、管理員還是其他人批准與否,”這一法案的部分內容如上。它在周一進行了最後的修訂。
北美研究與治療同性戀協會(North America Association for the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Homosexuality,簡稱NARTH)的運營副總裁大衛·普魯登(David Pruden)告訴基督郵報,這個立法案是“執迷不悟的”,也是“對所有宗教的基本攻擊”。
“對那些尋求幫助不想再有同性戀的渴望的人們,我們需要努力並消除諮詢服務,因為它讓一些決定變成同性戀者的人覺得沮喪和傷心,”普魯登解釋他所認為的這項法案背後的理由。
“在諮詢之前會有多長時間,還是因為讓一些人覺得傷心或沮喪,就說倡導反對墮胎是仇恨犯罪?”
發起第1127號法案的議員劉雲平爭辯到,性取向轉化療法是“垃圾科學”,比起幫助人們,它傷害人們更多一些。
“成為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或精神疾病,就像異性戀不是一種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樣,”劉在聲明中說。
“這些虛假的努力,在一些例子中,稍後已經讓病人自殺了,也有人陷入到了精神和肉體的痛苦當中。”
劉說每個美國心理學團體都相信“同性戀不是疾病”,然而,北美研究與治療同性戀協會的普魯登告訴基督郵報,這是“政治上的修辭”。
“沒有專業心理健康組織發聲明說,幫助那些不想成為同性戀的人是可憎的,”普魯登說。
“他們簡單地說,儘管有數千人已經克服他們的同性戀行為的例子,證明這一療法能幫助個人改變他們的性取向的證據依然不足。”
加州心理協會(California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的執行理事克勞(Jo Linder-Crow)博士告訴基督郵報,她的組織和劉的團隊一起合作來修改這一法案。
“我們當前正在修訂最後的草案,在修訂過程中,我們已經給法案的作者提供了反饋,”克勞博士說。
“在最終確定之前,我們將會繼續修訂這一法案的內容。”
參議院第1127號法案當前在加州參議員司法委員會下,當前還沒有確定聽證的日程安排,然而,劉的辦公室認為下周二將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