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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從未闡述同性婚姻問題?神學家反駁此說法

耶穌從未闡述同性婚姻問題?神學家反駁此說法

一位美南浸信會的神學家否認同性戀積極分子所提出的一個流行觀點,他們說耶穌從來沒有說明同性婚姻的問題。

“事實是否真的如此,耶穌從來沒有闡明同性婚姻的問題?”東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ea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主席丹尼爾·阿金(Daniel Akin)在最近的評論中問道。

他的答案是“不”。

“不可否認的是,耶穌認為異性婚姻是神的設計和計劃,”他說,“耶穌將左右超出這一盟約範圍的所有性活動都視為有罪的。”

阿金說,耶穌清楚地談到過性和婚姻,可以在聖經里找到。

在《聖經》馬太福音19章中,耶穌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耶穌認同異性婚姻再明顯不過了,”阿金說。

他說,關於性,耶穌認為它是“在一夫一妻、異性婚姻中所立的盟約里所享受的美好禮物”,“在這點上耶穌非常明確。”

在談到罪時,耶穌說,根本上是關於心的問題。

在馬可福音7章中,耶穌列出了包括亂倫和通姦的罪,說“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阿金說,在聖經中“淫亂”包括任何在一男一女婚姻盟約之外的任何事。

“因此,耶穌視婚前性行為、通姦以及同性戀行為都是有罪的,”這位美南浸信會的成員爭辯說。

“排除一些耶穌的話並按着你希望理解的意思去讀它們,是非常危險的,也是不合理的解經方式,”他說,“我們不能將耶穌和他對舊約的肯定、和神的話語分離開來,也不能將他從他在1世紀的猶太教背景中完全分離。”

阿金強調,耶穌並不是在追求行為矯正,相反,他希望“心的轉變”,因着福音這成為可能。

“耶穌愛異性戀罪人和同性戀罪人,並承諾無條件地饒恕並完全釋放來到他面前的每個人,”這位神學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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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改變了我們,所以現在我們要做的不是我們想做的事,而是神希望我們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