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好到進不去天堂?

你是否好到進不去天堂?

耶穌講過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見路加福音18:9-14)。法利賽人誇耀自己的行為,因為他是自以為義的,而不是得救、稱義、重生、被贖和被赦免。相反,「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3節)。耶穌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14節)。

稱義發生在人與神關係的起點。進入神國的唯一途徑,就是單單因着對基督的信心而被稱義。當我按照聖經所說被稱義時,神看我「就像我從未犯罪一樣」。神的義遮蓋了我的靈魂和我的罪,作為耶穌的信徒,這正是激勵和賦予基督徒為主而活的動力。

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這裡「無病的人」,就是那些以為自己憑藉個人的義就能進天堂的人。他們像比喻中的法利賽人一樣,完全自義。而耶穌赦免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願意離棄罪惡並與基督親近同行的人。悔改的人承認靈魂里的疾病(罪),並準備好接受赦免,跟隨那位大醫生。

使徒保羅寫道:「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馬書5:6)。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必須先過義的生活,才能被赦免和稱義。但問題是,罪人根本沒有資格成為自己的救主。可悲的是,所有依靠高尚努力和宗教行為來尋求救恩的人,最終都大失所望,被拒於天堂門外。

當保羅還是掃羅時,他也曾「好過頭了」,好到不能被稱義。他後來寫道:「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立比書3:4-6)。

掃羅的「義」是人造的,而神所接納的義,是聖靈在你接受耶穌為救主時加在信徒身上的(見約翰福音1:12)。遇見耶穌之後,掃羅變成了保羅,他寫道:「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3:20-22)。

那麼,你是否「好過頭了」,以致不能在神面前稱義?換句話說,你是否在努力想靠着自己夠好,等某一天能在神面前被稱義?那些想靠行為稱義的人,其實還不明白福音。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完全依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作為赦免、救恩和稱義的根基。相反,他們依靠行為,徒勞地想要「補足」自己的稱義。

這讓我想起保羅談到猶太人時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馬書10:2-3)。朋友,如果你在試圖建立自己的義,而不是順服於「神的義」,你也是如此。

你明白我在與你說的嗎?你是否理解為什麼有些人「太好了」,以致不能稱義?基督是為不敬虔的人死的,耶穌赦免那些信靠他的人。而自以為義的人,卻仍舊迷失在罪和不信中。為什麼?因為他們把基督信仰變成了一套必須完成的好行為體系,好讓自己能被稱義。結果呢?「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3:10)。換句話說,試圖靠行為賺取天堂的人,最終錯失永生的天堂。

你可能會說:「等一下!神不是要我們行善嗎?」當然要,但不是為了得救。如果你的善行是為了憑藉高尚努力被稱義,那麼你依舊在神的國度之外。若你不將得天堂的盼望單單放在耶穌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上,那麼在審判日,你將聽見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3)。

人性本能地以為,宗教行為能使他進入天堂。若你對此有懷疑,只要看看世界上各種宗教里,那些依靠行為盼望被神接納的人就知道了。猶太人、穆斯林,甚至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都誇耀他們的宗教成就,試圖在神眼中變得義。當問及他們是否期望能進天堂時,普通人會想:「我應該夠好,可以進去。」但聖經卻說得清清楚楚:「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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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是否承認自己的罪性,知道自己需要救主,還是依舊「好得過頭」,以致不能被稱義呢?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