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告揭示美国新教徒奉献观 超半数信徒纳十一奉献
根据生命之路研究机构(LifeWay Research)最近公布的调查结果,美国超过半数的新教徒会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只是这十分之一并不一定是捐给教会,一些基督徒认为可以把十一捐给慈善机构,包括非宗教慈善机构。
LifeWay在上周四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54%受访新教徒将至少10%的收入奉献给教会。其中,37%的人称他们奉献了十分之一,17%的人称他们奉献10%以上。
五分之一的基督徒说他们会定期奉献,但奉献总数少于收入的10%。17%的人称没有持续奉献十分之一,8%的人表示因为经济困难他们很难做到奉献十分之一。
定期做礼拜的人更有可能奉献十分之一。
根据2017年一份对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新教或跨宗派教会礼拜的1010名美国人和1000名新教主任牧师的调查,许多人认为向非教会实体捐款也可以算为是十一奉献。
98%的人说他们将收入的十分之一直接捐给教会,近一半(48%)认为可以把十分之一捐给基督徒事工,35%的人认为十分之一可以捐给别的教会,34%的人说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个人。
此外,18%的人表示捐赠给非宗教慈善机构也可算是纳十一,而路德会和卫理公会教徒更有可能认同这一观点。
总体而言,83%的人相信十一奉献是圣经的命令,在今天仍然适用,只有8%的人对此不认同。
最近,包括肯塔基州路易维尔市西南浸信神学院(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教授托马斯·施莱尔(Thomas Schreine)在内的一些人认为,基督徒没必要再做十一奉献。
“摩西律法中的规条不再适用于信徒,”施莱尔2017年在《福音联盟》(The Gospel Coalition)的一篇专栏文章中说。
“有些支持十一奉献的人呼吁要将民事、礼仪律和道德律区分开来。然而,我要指出的是,这些区分,不是保罗在讨论法律如何适用于我们时所用的依据。即使我们使用这些区别,十一奉献显然不是道德律的一部分。”
北卡罗莱姆州达勒姆顶峰会教(The Summit Church)牧师J·D·格雷尔(J.D.Greear)认为,因着基督“我们不在律法之一”,但将从上帝所得来的十分之一给予出去不失为一个“好指南”。
“律法说‘不要杀人’;然而,耶稣说福音要求我们要爱我们的弟兄,不恨他,甚至不恨我们的敌人。所以,如果律法说‘纳十一’,那么福音呼召的更是什么样的慷慨呢?难道不是比10%更大的慷慨,就如同其他命令在基督里被加强一样?”他强调说。
(翻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