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最大矛盾,其實並不矛盾
有一段時間,我總因為聖經中那些所謂的矛盾而煩惱不已。
每當我遇到聖經里那些所謂的自相矛盾之處(有很多網站樂此不疲地把它們編成目錄),我對聖經無誤的信念就會受到挑戰,而且我對聖經百分百真實的信心也會動搖。所以,我用各種資料來武裝自己,比如諾曼·蓋斯勒(Norman Geisler)的《當批評者提問時》(When Critics Ask),沃爾特·凱澤的(Walt Kaiser)《聖經難解之言》(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以及格里森·阿徹(Gleason Archer)的《聖經難題百科全書》(The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所有這些書在協調聖經中那些所謂的矛盾之處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
然而,對我更有幫助的是理解一個事實:你永遠不會在聖經中找到那種明顯、黑白分明的重大分歧,比如一本書說耶穌從死里復活了,而另一本說他沒有。那些小的表面矛盾(比如馬太福音寫彼得在「雞叫以先」會不認耶穌(26:34),但馬可福音說不認會在「雞叫兩遍以先」發生(14:30)絕不會挑戰任何一個關於救贖的核心聖經教義或基督教的有效性。
就像有人說的,困擾他的不是聖經里的那些矛盾,而是聖經里那些清晰、無可爭議、能改變人生的內容。這是任何挑戰聖經真實性的人需要明白的一大重點。
但話雖如此,聖經中確實似乎有一場巨大的主題之爭,這導致信徒之間劃下了無形的界限。這個問題就是:上帝救贖生命的應許到底是不是有條件的,也就是取決於我們是否從某種意義上是「好」的;是如果無論我們做什麼,上帝都會祝福我們,還是他的祝福取決於我們是否遵守一套預期行為,而偶爾、時好時壞的順從最終會把我們排除在他的救贖範圍之外。
困難之處在於,你能在舊約和新約中到處看到這兩種說法,這讓它成了聖經里最大的所謂矛盾。
不是「非此即彼」,而是「既如此又如此」
聖經通篇都在談論上帝對我們的恩典,但它似乎也一直在警告不順從會帶來現世和永恆的後果。後者的一個很好代表可以在舊約以西結書中找到:「犯罪的他必死亡。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結18:4, 9, 20-22)。
這些以及許多其他經文(是的,新約里也有)似乎都在傳達一種想法,即一個人在某種意義上,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自己主導與上帝的救贖經歷,而且主給我們的救贖恩賜在某種程度上是以順從為條件。所以,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上帝給我們的救贖應許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
答案是:是的。
聖經說上帝的祝福取決於我們是否滿足他的公義條件,這百分百正確。單獨來看,這些條件似乎很嚇人。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是這樣說的:「聖潔不認識饒恕;上帝的律法不認識饒恕。聖潔反對罪,而且不認識對罪的寬恕。公義反對罪,而且不認識對罪的寬恕。上帝的律法反對罪,而且不認識對罪的寬恕。」
這是故事中有條件的一面。但它與上帝計劃中無條件的一面結合在一起,就成了聖經中所有其他故事背後的故事;它是所有其他一切背後的總體主題和情節線。
你首先在創世記15章(9-17節)中看到了無條件的一面,當時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並在被劈開的動物之間鋪了一條路,這代表了如果任何一個立約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他們會遭遇什麼。但接着,只有上帝自己從那些被劈開的動物中間經過,這表明如果任何一方不忠,只有他自己會被撕裂。
作為上帝,他總是會履行他自己的立約條件,如果亞伯拉罕沒能達到立約的標準,他就會成為亞伯拉罕的替身。
你也在逾越節的故事中看到了這一點,當時上帝差遣了毀滅者去埃及,殺死每一家的長子。無論住在家裡的人內心有多「好」或多「壞」,也無論他們犯下的罪有多大,如果毀滅者看到替身的血被塗抹在他們的門上——這個上帝設定的救贖條件——他就不進那家。
今天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也一樣,當我們像亞伯拉罕那樣失敗時,我們站在耶穌的血後面,他就是我們的替身,他滿足了上帝所有的條件,這些被算在我們身上了。
提姆·凱勒(Tim Keller)在他關於這個主題的精彩講道中,消解了上帝對我們無條件和有條件祝福的所謂矛盾,他說:「在十字架上,耶穌滿足了律法的條件,所以上帝可以無條件地愛你。」
這個現實帶來了凱勒所說的「悖論式順從」(paradoxical obedience)。我們順從不是出於對我們因罪惡而招致的懲罰的恐懼,而是出於對耶穌犧牲和上帝為我們贏來無條件祝福的那種壓倒性感恩。
這個真理也帶來了對救贖的強烈確信,這種確信不會在我們達不到上帝的無條件標準時受到威脅。關於這一點,麥克阿瑟說:「除非你理解福音的客觀真理,否則你永遠不會有主觀的救贖確信。」
我不知道你怎麼樣,但對我來說,這在我的生命中千真萬確。
保羅就是擁有這種確信的人,所以他寫下這段話:「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8:38–39)。
注意,保羅是對他的救贖「深信不疑」。不僅僅是希望,不僅僅是許願,也不是類似的東西,他當然不會認為救贖取決於他能有多努力地抓住它。
所以,再問一次,上帝對我們的救贖應許是有條件又是無條件的?是的。但這根本不矛盾——這才是福音的全部意義。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