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真正的你」不想犯罪

當「真正的你」不想犯罪

「我不能再這麼幹了。說到底,我是基督徒啊。」

在陷入某個特定的罪之後,你是否也曾有過這種感覺?從內心深處,你討厭那件事,因為你知道它是不義的,但在誘惑和軟弱的時刻,你故態復萌。

首先,感謝上帝,主在他每一個孩子心中都放置了一種對罪的聖潔憎恨。試想一下,如果你不憎恨犯罪,反而享受犯罪,迫不及待地一次又一次樂在其中,那會是什麼樣子。謝天謝地,耶穌的信徒們想要過一種不同的生活,一種聖潔的生活。

重生的人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他們想要對誘惑和罪惡說「不」。我們渴望取悅現在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哥林多前書6:18)。

與此同時,你靈魂深處仍然有罪惡的本性住在「地下室」里。你的舊本性以前主宰了你的生活,那時「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以弗所書2:1-2)。

你的舊本性就是過去的你,而今天的你,真正的你,是你作為基督追隨者想要成為的樣子。你的罪惡本性在你悔改時已經被處死了(見羅馬書6:6-8),但這些罪惡欲望仍然在地下室里陰魂不散。儘管有些休眠,但這些欲望極其危險且具有屬靈毒性,在你故意追求它們時尤其如此。

換句話說,你的靈魂地下室里住着一具看不見的邪惡屍體。它腐臭不堪,不是對你物理上的嗅覺而言,而是對你作為信徒的神聖意圖和聖潔動機而言。

使徒保羅,作為耶穌彌賽亞的追隨者,描述了他的罪惡本性:「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1-25)。

像保羅一樣,你內心深處也喜歡上帝的律法。當然,那你得是重生的人。真正的你喜歡順服主。然而,你地下室的欲望對你基督門徒的生活構成了清晰且迫在眉睫的危險。你選擇走進地下室,接受一個邪惡念頭或從事一個罪惡行為的那一刻,你就會開始感到被驅使着再邁出一步,然後又一步。

也許保羅有時會發現自己花了幾分鐘,甚至更長時間,對迫害他的人懷有不虔誠的態度。這樣或那樣的不義思想讓保羅寫道:「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5,17-18)。

保羅是在否認他對不聖潔思想和罪惡行為的責任嗎?不,根本不是。這位使徒只是在認識到,真正的保羅是他想成為的樣子。雖然他當然不完美,但這位使徒仍然完全致力於取悅主。靠着上帝的恩典,保羅憎恨罪惡思想和邪惡行為,並且過着被聖靈充滿的生活。

保羅表達了他為他有幸服務的基督徒所懷有的正義願望:「我們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要作完全人」(哥林多後書13:7,11)。

當然,耶穌是唯一完美的,他完美的十字架犧牲和贖罪之血洗淨了信徒的罪。同時,當我們留在這個世界和這個「取死的身體」中時(羅馬書7:24),我們繼續與誘惑、罪惡思想,甚至罪惡行為作鬥爭。但我們永遠不會滿足於罪,特別是如果我們發現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屈服於某個特定的誘惑。這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這種持續的內心衝突讓保羅寫道:「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7:25)。

我的朋友,如果你重生了,聖潔的情感就會從你內心深處散發出來。對於信徒來說,知道我們的罪已得到赦免,天堂是我們的永恆歸宿,這是多麼大的喜樂啊!因此,我們繼續抵制罪惡的思想、欲望和行為。

感謝主,你的內心和思想與你那個充滿罪惡欲望的地下室截然不同,我們在基督里是自由的,可以留在樓上,享受與主的團契,並尋求做那些令上帝喜悅的事情。我們可以抵制那些本會充滿我們內心和思想的邪惡欲望。選擇權在我們手中,每一刻都是如此。既然我們愛耶穌,他為了我們的救贖忍受了十字架的痛苦,「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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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我們內心的一個好方法是不斷默想聖經,包括這段充滿能力的經文:「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提多書2:11-13)。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