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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纹身?

如何看待纹身?

哥林多前书6章12节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纹身是罪吗?我马上就能回答这个问题:纹身本身并不是罪。

纹身本身并没有什么错,有错(且非常错)的是纹身与偶像崇拜的关联及其起源。

利末记19章28节里是这样说纹身的: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我是你的神耶和华。”

同一章里还有下面的经文:

“头的周围不可剃(周围或作两鬓),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27节)

这些都是对以色列和利末人的忠告,如果你研究这些旧约的律例,以色列人因着这些律法,让自己远离偶像崇拜(我建议你详读利末记19章)。

引用经文的时候,我们很容易断章取义或是忽略其他经文,这种情况会导致对律法的误读。

如你所见,利末记里的许多“规定”今天已经没有人遵守了。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听从利末记乃至整本圣经的教导了?当然不是,这却意味着我们要仔细思考圣经的真意,并且明白圣经对于今天的我们意味着什么。利末记里有很多的“律法”是为了确保以色列的孩子健康和神的圣洁,而纹身的确是存在危险,甚至会造成伤害、疾病和死亡。圣经中也提到一个异教徒因纹身而死亡。

那么,为什么要纹身呢?

一个人没必要纹身。我从不提倡每个人都要纹身,我也不是说我们要避开那些有纹身的人,或是批评他们不是基督徒,有些基督徒的纹身表达他们对基督的忠诚,而有一些只是单纯的觉得纹身是一件很酷的事。

撒母耳记上16章7节说:

“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服饰和纹身都不能衡量一个人和神的关系,或是他对神的委身。

罗马书10章4节说:

“律法的总结是基督,是凡信祂的都得着义。”

加拉太书3章23-25节说: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基督是新的盟约。

通常基督徒判断一件事情错误,不是因为圣经如此说,而是别人告诉他们如此。每个人对我们所读的圣经都有不一样的解读。

我实在不喜欢对圣经有不严谨和随性的解读,我觉得随意的解读圣经导致经文充满(或是缺乏)个人意志。然而过于拘泥于律法也很糟,因为在曲解经文的基础上,若是过于拘泥于律法,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

解读圣经这件事情上,我非常保守。这是我透过圣经对纹身这件事的看法:没错,纹身本身没什么问题,只要它不是偶像崇拜或是异教信仰。

作为基督徒,难道你的身体不是圣灵的殿吗?

绝对是!我想要我的身体“成为圣殿”,确定的是,我不会去纹一个用于偶像崇拜或是异教徒的纹身。

问题在于我们期盼众人都能爱我们所爱的,讨厌我们所讨厌的,我们期盼我们教会所经历的众人也能经历,我们期盼众人看起来就像我们一样,我们也期盼众人所喜欢的音乐也如我们所喜欢的一样,但是我们全都是神所创造的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不会去谴责任何一个有纹身的人,说你会下地狱,我把这些都交给神。

纹身是罪吗?不是,异教徒的仪式或是标记才是罪。

你会因为一个纹身而下地狱吗?不会,认罪和相信基督是主,相信祂的血为洗净我们的罪而流,祂为救赎我们而死,然后升天,我们就能够通过耶稣基督来到天父那里。

不要去评判有纹身的人。

有人觉得一些经文明确指出纹身是错的: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我是你的神耶和华(利末记19章28节)

所以,问题是出在解读上。利末记19章25-31节包含了一系列关于禁止各种各样异教徒崇拜的律法,以色列人经常会卷入其他古老异教徒的宗教仪式中(出埃及记32章1-6节,民数记25章1-3节,等等),所以他们被禁止做任何有关于异教徒仪式的事情。

异教徒中,在身上切割和刺花纹来哀悼死者,非常普遍,。所以联系全文来看,并不是说刺花纹这件事是一件冒犯神的事,而是这件事与异教徒的宗教仪式会产生强烈的联想,而这样的联想在今天的社会已经不太会产生了。

另一些反对纹身的经文是使徒保罗所写的: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6章19-20节)

然而,联系上下文,很清楚的看到哥林多前书6章13-20节是关于淫乱而不是纹身。

圣经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被解读,并不确定纹身是否违反了任何圣经的教导,但是一个描述仇恨、暴力和邪恶的纹身,肯定是违背了圣经原则。

我个人并不相信纹身会导致一个人和神分离,神也会使用那些有纹身的人,我个人坚信要让圣灵处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担忧,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负担和信念,这都取决于我们对圣灵要求的关注。

(翻译: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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