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可能推翻《婚姻保护法案》的一部分
在听取了有关挑战《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合宪性的口头辩论后,美国最高法院似乎更有可能推翻该法案的部分内容。
法院有“80%的可能性会驳回”《婚姻保护法案》,因为预计将投出关键一票的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暗示《婚姻保护法案》违反州权,”司各脱博客(Scotusblog)在周三的口头辩论后发推文说。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法律分析员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也同意这一说法。
“我认为《婚姻保护法案》有麻烦了,”图宾说,“因为安东尼·肯尼迪多次担心《婚姻保护法案》违反州权。”
这一案件因温莎(Edith Windsor)控诉联邦政府而起。温莎声称《婚姻保护法案》违反了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利。温莎与她的同性伴侣Spyer在加拿大结婚。Spyer去世时将财产遗留给温莎,而温莎不得不先支付36.3万的联邦遗产税。如果联邦政府承认她的同性婚姻的话,她就不必支付那么高的税了。
关于同性婚姻问题,法庭上有着深刻的分歧。四位自由主义的大法官,即布雷耶(Stephen Breyer)、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卡根(Elena Kagan)和索托马约尔( Sonia Sotomayor),似乎将这一问题看成是同性恋者的权利之一;而四位保守派大法官即阿利托(Samuel Alito) 、史卡利亚(Antonin Scalia)、托马斯(Clarence Thomas )、以及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对于在宪法中可以找到同性婚姻的权利持怀疑态度。
肯尼迪似乎是矛盾的一位。他过去曾说过赞成同性恋者的观点,但他也强烈支持州的权利和联邦制。周二,法官们在另外一起同性婚姻的案件中听取了口头辩论。在争论当中,肯尼迪似乎对法庭在8号提案上作出的决定并不情愿。
在周三的争辩中,肯尼迪似乎支持《婚姻保护法案》的部分内容违反州权。他的论点是这样的:虽然联邦法律中有1000多条文与婚姻相关,但结婚证书是由州发行的,而不是联邦政府,所以应该留给州来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结婚。
《婚姻保护法案》的拥护者们认为,为联邦法律定义什么是婚姻是国会和总统的职责,而同性婚姻的权利在宪法当中无从找到。
关于这一案件的决定,还有一些程序上的问题。总统没有像通常的情况那样,(通过检察长办公室)为《婚姻保护法案》辩护。相反,《婚姻保护法案》的辩护者是众议院指定的两党法律顾问小组(Bipartisan Legal Advisory Group)。大部分口头辩论在于阐述法庭是否应该听证这一案件的问题。
《婚姻保护法案》由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总统在1996年签署,从联邦层面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