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领袖查克·寇尔森:基督徒为什么离婚?
之前听说一位老朋友离开了他的妻子,在我看来,他一直是那么虔诚的基督徒。至今,我还记得听到这一消息时我的悲伤,既震惊又失望。他怎么能这样?委身于妻子和上帝的人,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呢?
作家范谢顿(Sheldon Vanauken)写过的一篇文章帮助解答了这一问题,并提醒我们,那些诱惑都太常见了。范谢顿是《A Severe Mercy》(意为“严重的怜恤”)一书的作者,他因这部被称为强大的爱情故事的书而广为人知。此外,他还出版了一本文集《Under the Mercy》(意为“怜恤之下”),旨在探索这些感情。
在一篇名为“The Loves”(意为各种爱)的文章中,范谢顿描述了一件令他震惊的类似事件:他的基督徒朋友约翰离开妻子,并与别的女人结婚了。约翰解释改变心意的原因,他说,“看起来很好,很正确。那时我们知道,我们不得不离婚。”
正如范谢顿的解释,约翰是“唤起一个更高的法律:良善和公正的情感”。
不幸地是,很多人不是爱他们的配偶本人,而是因其唤起了某种情感。他们的婚礼誓言与其说是对着他们的配偶,不如说是对着那种情感。所以当这样的人爱上别人时,他们只是将那种情感转移到另外的人身上。为什么不能呢?范谢顿说,“如果誓言只是情感而已?”
范谢顿戏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感为“The Sanction of Eros”(意思是爱神厄洛斯的许可)。当约翰谈到他的新的爱情时,“有庄严的许可,(他说他)觉得不可能从(神)而来,神对离婚的不赞成明确地记载在《圣经》中。这是厄洛斯(即欲爱),异教的爱神,他对在他祭坛上敬拜的人们授予这一许可。”
范谢顿继续说:“厄洛斯对这份爱这么好、这么正确和所有的背叛均正当的宣告,只是一个谎言。”但是最糟糕的是,那些作为厄洛斯奴隶被抓的人,还确信他们的爱是不同的,甚至是神圣的。范谢顿说,他们也不想“其他每个情人都同样地保证”。
那么,厄洛斯这种类型的爱,即情感和身体上的欲望之爱,能成为一桩婚姻的健康部分吗?当然不能!情欲之爱不是让丈夫和妻子如胶如漆、“至死才分离”的那种爱。真正的爱应该是挚爱(Agape love),就像保罗在《圣经》以弗所书5章25节里所谈到的那种无私奉献之爱,丈夫爱他们的妻子,要像基督爱教会一样。
挚爱(Agape)是神圣的、牺牲的爱,是寻求对别人的祝福,是完全的自我付出。而欲爱(Eros),特别是在婚姻关系之外,寻求的是利用他人,它的目标是自我满足。这就是为什么牧师们要努力地教那些预备走入婚姻的人明白挚爱的必要。夫妻们需要知道,婚姻里只有以基督和神给人的爱为中心时,才能抵挡住这些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