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7章如何描述了保罗作为基督徒的体验?
罗马书被誉为“基督教信仰的大教堂”以及“新约的首要一卷”。马丁·路德将保罗致罗马人书称为通往所有圣经的“光与道路”。路德说:“罗马书不仅值得每个基督徒逐字逐句领会,更应成为他们日复一日思考的主题,这是基督徒灵魂的粮食。”
罗马书内容之丰富怎么说都不过分,堪称卓越的神学宝库,由圣灵所启示,充满真知灼见。一旦你让自己的心思沉浸于罗马书的教义中,你会发现自己已打好了福音的基础,洋溢着基督徒人生的灵命活力。
话虽如此,罗马书第7章多年来却是争论的根源,7章14-25节尤其如此。一些信徒得出的结论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乃是他成为基督徒之前的生活。其他许多人则相信,14-25节只可能在描述保罗已作为基督徒的生活。我认同后一种观点,相信这段内容描写的不仅仅是使徒的基督徒经历,也是每个信徒的经历。
首先,要考察第7章的上下文语境。在罗马书前面几章为福音奠定基础之后,保罗在第6章里从细节上解释了基督徒如何“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然而,我们依然生活在肉体中。第7章强调了信徒依然会遇到有罪天性的欲望的事实。
而在第8章,我们看到的乃是“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马书8章5节)
在罗马书里,保罗明白无误地陈述了成为基督徒意味着什么,说明了信徒所感受到的乃是因着信基督而不被判为有罪在神面前“称义”的结果。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每一章都是前一章的递进。圣灵确切知道自己的作为,他启示保罗写下了罗马书,就像他启示了圣经其他65卷书一样。
保罗描述了因信而遮盖基督徒的义,以及基督徒在其中所体验到圣洁的渴望。虽然基督徒在神面前因信称义,却尚未进入那个永远不会感受到任何有罪欲望的天国。
对于信徒“有罪的本性”以及活在信徒之内圣灵之间的斗争,第7章给出了最深刻的阐释。
在加拉太书5章16-18节里,保罗写到:“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设想你的灵魂是一所有许多房间的房子。再设想你“有罪的本性”住在这房子的地下室里。新约圣经阐明了每个人如何感受到从内而来的罪欲。这房间的地下室就是这些悖逆神和他话语的欲望的根源。
在成为信徒之前,人不会拥有走出地下室的能力。事实上,非信徒是“罪之奴仆”(罗马书6章20节)。在信仰基督之后,人就能自由地上楼,接触神的存在,感受到将神带进我们灵魂的渴望。不过,即便如此,这地下室依然在每个信徒里存在。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走下楼梯,向那些欲望投降。实际上,我们甚至不用让这些欲望充满自己的心思意念。因着神的恩典,我们能够让我们灵魂的主体部分充满了纯净的思虑和渴望,只要我们将“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章5节)。基督徒理当“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腓立比书4章8节)。保罗很理解此中原委。
要这么想,“真正的你”就是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每个基督徒“真正的自己”想的是要为基督而活。每个基督徒里“真正的自己”都想要离开那个地下室。罗马书7章14-25节描述的就是每个基督徒的人生,也包括使徒保罗在内。
设想一下,你自己正和耶稣同坐在灵魂的起居室里,享受着相互陪伴的时光。然后想象一下,一个邪恶的想法进到房间里,打断了你和耶稣的相互陪伴?这怎么可能发生呢,尤其当耶稣就坐在你身边的时候?
一个不圣洁的欲望进入信徒的心思,这常常是来自他那个有罪的地下室。有时是伴随对其他种族、其他宗教信仰、被社会抛弃之人鄙视的诱惑。有时则是不愿意宽恕那些错待你的人。还有则是只考虑自己的那种自私感。
我们能列举出上百个这种源自我们有罪地下室里的欲望。只要我们活在肉体中,我们就将继续体验到这种灵魂底层冒出的罪欲。我并不是说人会选择按照这欲望而行,说的只是这欲望本身。
举例来说,想象下保罗的使徒生涯中有10秒钟的时间来憎恨那些反对他和他所传扬信息的人。或者想象保罗渡过了冗长的一天,用20秒钟的时间设想神待他不公,让他面对这一切迫害。如果保罗选择把哪怕短短10秒、20秒的时间花在这些有罪的想法之上,他会怎么说呢?
很简单:“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罗马书7章15节)
换言之,使徒保罗会痛恨自己感受到内心涌现的这些罪欲,他会恨恶自己确实让这些想法盘踞——哪怕短暂盘踞在心思中这一事实。因此,保罗想要明白,一个信徒如何会有这种体验、如何会想到一个邪恶的念头。神向保罗揭示了他自己内心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一切基督徒当其内部地下室里涌现出的罪欲时都感受到的事情。
但“真正的保罗”根本不想盘桓于那些罪欲,哪怕10秒钟都不行,更不要说几分钟、几小时了。“真正的保罗”想要自己的灵魂在动机与关注焦点上保持纯洁。保罗确实憎恨那些时不时涌现出来的罪欲。任何说自己不再体会到罪欲的基督徒是一个活在否认中的基督徒。
想象下,保罗色眯眯地盯着一位女士5秒钟。如果这样的事情曾经发生过,那保罗会恨恶自己哪怕仅有5秒钟“如此不堪”。保罗并不想成为一个向情欲、复仇、妒嫉、自私或任何有罪欲望投降的人。因着从神而来的智慧,保罗有能力把自己有罪的欲望与“真正的保罗”区隔开。
现在,再想象下,保罗有10秒钟的时间对自己被迫害这一事实很不满。然后,要关注下保罗是如何写他自己作为基督徒的感受:“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马书7章17节)
换言之,保罗意识到:罪欲来自他灵魂中的地下室。与此同时,“真正的保罗”恨恶任何与神之意志相悖逆的欲望。
在保罗心中,他已经完全交托给耶稣了。在保罗的意念里,他已经完全献身于神之道。但在他的灵魂中,保罗依然住在一所带着地下室里有一间坏房间的大房子。那些不圣洁的欲望会在眨眼之间突然“跑上楼梯”。每一次,哪怕这些欲望仅仅出现了一秒钟,保罗都寻求“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章5节)。
保罗写到:“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7章18节)。
保罗明白,他地下室里的那些欲望并不会自行改善。在那里没有什么好东西。但那不是保罗的心、不是他的意念,也不是他的本意。这只是他的地下室。这只是一个人灵魂中被疾病污染的房间,在我们进入天国之前都无法摆脱的房间。
保罗想要他的内心在100%的时间内都能纯净地朝向神。这是保罗最深层的渴望。但再设想下,保罗在看到一位美丽的女士时、被非信徒迫害时,有5秒钟的时间内偏向了罪欲。那保罗会对这种欲望和他随后5秒的走神说什么呢?
保罗是如此看待这种体验的:“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马书7章19、20节)
这种5秒、10秒的出轨是不是算保罗的过失呢?当然算。但这并非“真正的保罗”,那不是保罗想成为的人。这是保罗那个地下室里的罪所产生的欲望,把宝贵的时间消耗于满足自己的邪恶想法。
如果想法变成了更多的东西呢?就想象下如果保罗发脾气和某人闹别扭,他会说什么呢。这里,保罗依然可以说,这来自“我里头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