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6大邪恶影响
没有犯罪不伴随着惩罚的。我们也不可能犯罪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一旦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我们里面的罪,我们就不能仅漠视那罪行,而同时期待我们的灵命会继续茁壮成长。在约翰‧欧文(John Owen)的著作《Overcoming Sin and Temptation》(得胜罪与诱惑)中,他列出了罪的6种邪恶影响,而这些罪是我们可以辨认并拒绝被其毁灭的。
在欧文书中的第四节里,他希望读者能对此思考:我们在荣耀神的生命中,要不断地对抗罪恶。他说了这样的话: “我们属灵的生活、热情、舒适度取决于我们禁绝罪恶欲望的程度。” 我将生命视为属灵的存在,热情视为它的程度,舒适度视作圣灵存在的保证。但罪恶的存在会危及这些。欧文说明了我们生活中出现的罪的6种后果,但他首先说明了几个基本重点。
欧文说明的第一个基本重点是:为了确保安全而舒适的基督徒生活,判罪为死刑是必需的。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完全的保证。我认为这对基督徒与牧师是重要: “一个人在他的人生道路中可能持续禁欲;但也可能从未享受过平安与慰藉的时光。争取平安的方法是我们所选择的;而平安是神所赐予的特权。”换言之,神不是理所当然帮助我们判罪至死刑;这是我们的工作,是我们因着对他的爱与忠诚而必须做的。 然而,在一般情况下,他赐予我们的行为以生机、热情和舒适度。
欧文说明的第二个基本重点是:我们不可将福音与禁欲混淆起来。 “神给予我们生命、热情、勇气和慰藉,而禁欲不是其中的一个直接原因。我们被接纳被称为义……是直接原因。” 属灵生活、舒适度与热情不是禁欲的最终结果,却是理由。
他列出了拒绝与罪抗争的6大恶果:
1,罪恶剥夺了我们的属灵力量与慰藉。“所有尚未抑制的罪恶将会导致两件事发生:它不但会削弱灵魂的力量,更会剥夺灵魂的热情。它让灵魂变得阴暗,并剥夺其舒适与和平。”
2,罪恶会削弱并剥夺灵魂的力量。 “未抑制的欲望会吸光属灵的热情,并削弱它的所有义务。”在提及义务时,他谈到得到恩典的典型方法,尤其是阅读圣经、祈祷并因这些事而得到属灵上的力量。
3,罪恶会成为人心所喜悦的。 “罪恶会转移人们与神交流时所需的属灵的心,它继而发挥其影响,宣扬其所爱与称心的对象 ,所以驱赶神的爱。”未抑制的罪会变成我们的喜悦,而我们也开始爱上由它所带来的喜悦。
4,罪恶会沉甸我们的思想。 “思想是最大的灵魂供应商,以满足情感;若罪恶在心中未被抑制,它们不久一定会因血肉之躯而去满足私欲。”罪恶未被抑制时,它会主导我们的心,霸占一些本应该属于神的地方。
5,罪恶会阻碍我们的属灵道路。“有野心的人必须多多学习,而世人必谋划努力,虚荣的人为虚荣心而努力,即便是在他们祟拜神时。” 罪恶会盗走时间、注意力和我们维持与神交流所需的情感。
6,罪恶使灵魂暗淡。 “它是一片云,厚厚的云层覆盖了灵魂表面,打断了神爱与支持的光道。它带走我们的优越感;若灵魂渐渐有了慰藉的想法,罪恶也会很快就把它们消散。”当我们持续选择罪恶凌驾于虔诚之上,罪恶就会毁掉圣灵给我们的慰藉。我们的灵魂也将变得暗淡。
解决的方法就是判罪恶至死刑。这是欧文所说: “禁欲修剪了神的恩典,令罪恶在我们心中滋生。我们灵命的生活与热情存在植根在我们心中的恩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