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过罪的权柄
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就是在我地上打折亚述人,在我山上将他践踏,他加的轭必离开以色列人。他加的重担必离开他们的肩头。”这是向全地所定的旨意,这是向万国所伸出的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4-27)
上帝是最高至上的。这意味着,他高于一切,包括罪恶及其后果。然而,他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犯罪,这样做违反他正义和神圣的本性。主确实,允许诱惑进入我们的生活。既然我们有自由意志和圣灵,我们就可以决定如何应对,并完全有能力抵挡。值得庆幸的是,他保留了最终控制权和按照他的旨意编织我们的行动所造成的后果。
有时候,上帝允许我们的罪来运行它的整个过程。例如,当以色列人拒绝离弃他们的不顺服,他“便任凭他们心里刚硬,随自己的计谋而行”(诗81:12)。如果没有上帝的保护,国家屈服于腐败的影响,并最终被侵占。主本可以庇护他们,但后果导致以色列人来悔改,这是他的原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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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上帝有时会立即制止犯罪。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王亚比米勒把亚伯拉罕的妻子占为己有。国王已经被亚伯拉罕夫妇误导了,并没有意识到他即将犯罪。但主知道这是个欺骗,以至于祂就从中干预(创20:1-6)。
当然,最明智的计划是完全服从,所以上帝就不必使用这些策略。诱惑是不可避免的,但罪不是。主对我们生活的主权,意味着任何诱惑必须先经过祂旨意的允许。通过这种方式,祂确保临到祂孩子们的诱惑没有不是他们能抵御的(林前10:13)。